对于未成年子女,父母是有抚养义务的。到了父母年老的时候,成年子女是有赡养老人的义务的。但是有部分人可能比较自私,或者确实没有经济能力,会拒绝赡养老人。那么,如果子女不赡养老人,他还能分到财产吗?
从法律上来讲,不赡养老人的人不一定就不具有继承权。
一般在不赡养老人但又没有证据证明其曾伤害过老人的情况下,这样的“不孝”子女还是具有继承权的。
根据《继承法》第13条规定:
可以看出,从法定继承的方式来看,不尽孝的人可以分得遗产的,但会少分,也有可能不分。
从法律上来说,赠与合同如果是在老人意思表达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条件下订立的,那么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但是,在赠与物权转移之前,如果符合以下几种情形,老人是享有任意撤销权的: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所以,如果老人把遗产赠与给子女,但子女却拿了钱不尽赡养义务,那么,这些财产老人是可以合法收回的。
我国《继承法》规定了遗产继承的三种方式,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一般基于血缘关系或抚养关系,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进行遗产的继承。可以说,只要存在血缘关系或抚养关系,子女一般都会继承父母遗产。
但也存在遗嘱继承与遗赠抚养协议,且这两种继承方式的效力要优于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承受其遗产的继承方式。遗嘱内容由被继承人自己决定,可以指定某个人(无论是否是家庭成员)作为自己遗产的继承人,只要不违反公序良俗和法律的规定。
遗赠扶养协议是遗赠人和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遗赠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遗赠人的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的协议,其效力优于遗嘱继承,更优于法定继承。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
1、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被赡养人婚姻关系变化或其它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被赡养人有要求赡养人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3、赡养人不履行给付赡养费、共同分担费用的,除了支付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外,还应按照应当缴纳的赡养费、共同分担的费用数额的每日1%支付违约金。因赡养人不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赡养期间的护理人员费用由违约的赡养人承担。
对赡养老人拒不履行者,可以通过诉讼解决,情节恶劣构成犯罪者,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因赡养纠纷要起诉到法院打官司的,一般需要以下证据:
1、存在抚养、赡养关系的证明。比如户口簿、单位、居委会、村委会证明或者有关法律文书;
2、被赡养人的身体、经济、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3、子女对被赡养人的赡养情况的证明;
4、子女各自的收入、居住等情况的证明;
5、变更赡养费的证据。
其实,这篇文章所发布的内容挺令人很心酸的。子女为什么不愿意尽孝?为什么子女会只在社会舆论的压力下或经济利益驱动下才来“尽孝”?面对这样的孝,做父母的该以什么样的心情去对待呢?当父母年老体衰,膝下却没有一个因为亲情来孝顺自己的子女时,这不仅仅是家庭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