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这两个县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

2020-02-01     民生信阳

关于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

第(七)号

根据当前我县新型肺炎疫情的复杂情况,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经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通讯、供电、供水、燃气、市政、急救医疗、军车、警车、消防车等应急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专项作业车辆外,其他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二、对允许上路行驶的疫情防控工作用车(含公务用车)及保障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用品供应的需求用车,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放《息县疫情防控工作车辆通行证》并盖章。特别紧急情况需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在事后及时向县交警大队书面报备。(联系电话:0376—5861489、5851999)

三、对违反本通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县公安机关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本通告自2020 年1月31日15时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通告

第(10)号

根据当前我县已出现6例疑似病例的复杂情况,为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身喷涂统一标识的执法和通讯、供电、供水、燃气、市政、急救医疗、军车、警车、消防车等应急服务保障类车辆以及救援、清障等专项作业车辆外,其他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

二、对允许上路行驶的疫情防控工作用车(含公务用车),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放《新县疫情防控工作车辆通行证》并盖章。特别紧急情况需用车上路行驶的,驾驶人应在事后及时向县交警大队书面报备。(联系电话:2960101)

三、对违反本通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县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上述限行措施,自2020年1月31日上午9时起施行,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新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6mYpAHABjYh_GJGVXXct.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