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网警接到热心网民举报称,有网民在微信群内发消息称“自己有一把气枪,拆散了放朋友家”,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经港南警方深入调查,该网民真实身份系曾某。12月25日,曾某被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曾某称其是酒后一时冲动在群里发布的言论。经查,派出所也并未发现曾某持有枪支的情况。
经公安机关教育训诫,曾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性,主动书写保证书,明确表示不再发表类似极端性偏激言论。
网警提醒:我国法律规定,严禁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托运、寄递、携带枪支、弹药、易燃易爆及管制刀具等危爆物品,严禁传授、传播制枪制爆技术、方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规定,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