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军:唐代官方写经书法的审美属性

2021-05-02   历史研究

原标题:王元军:唐代官方写经书法的审美属性

对艺术品的审美,离不开对时代背景、阶级背景、文化背景、宗教背景等的探讨和研究。脱离这些要素的审美,往往出现主观随意性的阐释,不利于把握美的根源和本质。写经书法,作为中国书法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对其欣赏、审美过程中,便尤其需要注意对这几个属性的把握。如果没有对这些问题有一个客观公正的认识,写经书法的艺术审美,乃至于她的社会价值、艺术价值、宗教价值,以及她在中国文化中的价值、地位就无法正确认识,甚至出现不应该有的偏差。

一、时代属性:楷法端严的时代要求

唐代书法的最大成就之一,是楷书的完备,形成了中国书法史上楷书的高峰。所以,有人说唐代书法的特点是“尚法”。唐代出现的几个楷书大家书法风格各有千秋,如欧阳询的方整峻利,虞世南的冲和温润,褚遂良的姿态婀娜等,共同构成了楷法的丰富与多彩。

唐代楷书的成就极高,这与政治制度上的要求有关。科举考试是一般读书人的基本入仕途径,而中第之后,吏部要进行考核,其中的一个内容,就是楷书要写得“楷法遒美”。唐以书取士,而吏部以书为选官之法,世人竞学楷书,成为时代的特点。唐人书法,见于碑刻文字及其他场合,楷法往往精妙。

写经书法,也离不开这个时代的影响,形成严整、端庄的整体风貌。北宋时宣和内府藏有唐释昙林用小楷写成的《金刚经》,《宣和书谱》卷五记载,此卷有数千字之多,始终如一律,不失行次,便于疾读。敦煌写经卷中的唐人写经,达到这样水平的,数量很多。

写经书法,因为书写者多地位低卑,历来不受重视,偶有评价者,多指责其千字一面,认为写经书法为法度所拘,无飘然自得之态。但是,这种指责是不公平的。每一种字体都有自己的审美规范和标准,用行书流畅舒展的标准要求楷书,显然是不合适的。楷书给人的美,就是端庄、整齐、规范、美观。既然对唐代其他楷书家我们多加以赞扬,为什么对这些精妙的写经书法就不能给以公正的评价?何况,大量的官方写经书法,都是结体森严,点画飞动,令人不胜赞叹。这些楷书写经,堪称唐楷的代表作,也不为过。元明以来,民间流传的一些唐代写经都被视为出自唐书家名流之手,如《西升经》被视为是褚遂良的作品,《灵飞经》被称为钟绍京所书,而凌本《道德经》上卷被误认为是徐浩所书,而实际上这些都出自唐代名不见经传的经生之手(见《启功丛稿·刘墉跋唐人写经》)。这种误会恰好表明,有些经生书法确实存在着与名家相抗衡的高超艺术水平。书法欣赏,历来有“知人论书”之习,有人甚至说,即便颜真卿书法不佳,后人依然珍惜之。这种论调,势必导致一些优秀作品,只是因为书写者的地位不高,而成绩被抹杀的局限。

米芾《海岳名言》说,进入盛唐开元以来,因为唐玄宗字肥,然后有书家徐浩,趋从君王所好,字写得肥满,而经生字亦自此丰厚。翻开敦煌写经卷子,其中字体由清瘦转丰腴者并不在少数,如斯752《佛说佛名经》较斯786《摩诃般若波罗蜜经》要丰腴宽博得多。盛唐后经生书体肥满,似乎是受颜体之影响,而其实是同一审美时代出现的书法风格的类似性。正如钱泳《履园丛话·书学》中所云:“经生书中,有近虞、褚者,有近颜、徐者”,这一切“亦时代使然耳”。

二、阶级属性:训练有素的专业书手

唐代,从事佛教写经的人员成分十分复杂,有官方的写经手,有文人,有民间的写手,有僧尼,有学生,等等。但是水平最高、数量最大的还应该是官方的写经手。可以说,他们的水平足以代表唐代写经水平。

唐代是一个佛教大盛的时代,对于写经也异常重视,官方有专门的人员从事写经工作,不仅是积累功德的行为,而且这些写经作品也流布其他地方,作为写经的范本来使用。这些官方写经手大体是秘书省和门下省的“楷书手”(又称书手、楷书、群书手)。秘书省的经生抄经,如斯1456《妙法莲华经卷第五》为上元三年五月十三日秘书省楷书孙玄奕写。属门下省抄经的情况较多,如斯2637《妙法莲华经卷第三》是上元三年八月一日弘文馆一位姓任的楷书手书写。斯2596《妙法莲华经卷第七》为弘文馆楷书手王智莞写。

门下省、秘书省写手在唐代史书中都有记载。《旧唐书》卷43《职官志》云,弘文馆有“楷书手三十人”,史馆亦有“楷书手三十五人”,而崇文馆亦有“书手二人”。开元年间张九龄等人所撰《唐六典》卷10也记载,秘书省置“楷书手八十人”,卷8记载,弘文馆置“楷书手二十五人”。

这些政府抄经书手都是训练有素的专业写手。在唐代,对他们的培养是由专门的机构和老师完成。唐政府曾规定,有喜欢学书以及有书性的人,可以到弘文馆内学习书法,著名书家欧阳询、虞世南曾教习楷法。他们学成之后,就有可能被分派到各个部门,从事文书工作,充当书手,书写佛经也是他们的一项重要工作。

政府书手所抄经书,多是发给各州道以供师法的样本,因此对写经的要求非常严格,形成了一套完整严密的制度。这种完备的制度。从任意一个官方抄经的题尾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如斯2573号《妙法莲华经卷第二》末署有书经者名字,用纸数量,装潢手名字,初校、再校、三校者名字,详阅者、判官、监制者名字。这些名目都一一罗列于卷尾,这几乎是所有官抄经书的规制。

写经者的身份是影响唐代官方写经的一个重要属性。他们不同于文人书写,以自娱为目的,以抒发性情为目的,他们被要求的是“楷法”的精美,是书写时小心翼翼的心态,是不能写错字的心理负担,可以想见,在官方写经制度的约束之下,他们的追求只能是把楷书写得完美、端庄、整齐。  

官方写经手的身份决定了他们的书写也有别于民间。从敦煌莫高窟供养人题记,从一些契约、籍帐、文书等这些来自于非专业“书法”队伍中的庶民书法中,我们可以看出,经生书法和庶民书法是截然两途的。民间墨迹的书写者,没有经过专门系统的书写训练,其在用笔的熟练程度上、结体的掌握上、对美的把握上,当然无法与写经的书法水平相提并论。民间书法的一个重要特点是,法度尚不完备,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这些在当时人看来,可能是不足,是弊端。而在今天有人看来,是一种朴实、自然、稚趣。毋庸置疑,写经书法的成熟美与民间书法的清新美的差异,关键是由于不同的创作心态所引起的。当然,在实用的基础上,民间书法也是讲究美观的,如从出自庶民之手的唐人墓志可窥其大概,这时候,经生书法与庶民书法有颇为相似的一面,但如果拿成熟、圆满、规范的标准来衡量,庶民书法便会立即从写经书法分离出来。

三、宗教属性:恭谨严肃的态度要求

抄写佛经,首先是要为佛教服务的,这就是佛教的属性。在佛教这里,写经是积累功德的,是供人受持的,写经的要求是抄经者必须以严肃谨慎的心态,以恭谨的态度来完成。这就约定了其书法的主要特点,应该是容易辨认的、规范的、端庄的书法。王羲之书法固然好,在唐代也被提升到书圣的地位,但是,王体书法那种“飘若惊龙,游若浮云”的潇洒之美,不是佛教所欢迎的,因此,经生书法倒是与初唐欧阳询、虞世南等书家风格近同。当然楷书成为最合适的一种字体,写经书法的绝大部分都是楷书,这就不足为奇了。在佛教这里,书法绝对不是供人挥洒性情的,但是,美的书法,可以让受持人更加容易接受。弘一法师曾说:“耽夫书术,增长放逸,佛所深诫。然研习之者能尽其美,以是书写佛典,流传于世,令诸众生欢喜受持,自利利他,同趣佛道,非无益也。”

写经作品,既要考虑佛教本身的要求,还要考虑功德主,或者说受众的接受。因为,诵经祈愿,希望愿望灵验。有时候与写经的书法书写水平、书写者的态度也有关系。所以,能够看到的写经作品,都是态度认真,布局整齐,少有潦草之作。为了杜绝应付之作,还要有相关人员进行多次校勘、审阅、监制,这种约束,会给写经者在书写态度上作要求:细心、耐心、恭谨、严肃。写经作品中,少见草书,大概是草书让人诵持困难,且“草书惑人,伤失之甚”的缘故。

唐代书法,高手如林,尤其推重名家,对写经书法视而不见。北宋徽宗时,御府能收藏唐经生手写卷子,表明对其书法水平的称许,已经难能可贵了。而针对御府收藏品所作评论的《宣和书谱》亦能不以人论书,比较客观地评述写经书法的水平。如此书卷5记载道:“杨庭,不知何许人也,为时经生。作字得楷法之妙,长寿间(692~694年),一时为流辈称许。……唐至经生辈自成一律,其间固有超绝者,便为名书,如庭书,是亦是可观者。”同书卷10称:“有唐三百年,书者特盛,虽至经生辈,其落笔亦自可观。”清人钱泳《履园丛话·收藏》中说:“有唐一代墨迹,告身而外,惟佛经尚有一二,大半皆出于衲子道流,昔人谓之经生书,其有瘦劲者近欧、褚,有丰腴者近颜、徐,笔笔端严,笔笔敷畅,自头至尾,无一懈笔,此宋人所断断不能跂及。唐代至今千余年,虽至经生书,亦足宝贵。”

总之,唐代的官方写经书法,是在其他各种文化社会属性的要求下形成的一种书法艺术品类。我们必须在这种背景下对其加以认识,那种对写经书法的苛责是没有道理的。在今天,类似于写经书法背后的文化制约越来越少,书法只是成为技法的展示,内涵越来越淡薄,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失去标准和规范的艺术,这是我们需要反思的。

从弘扬书法艺术的角度,从传承中华文化的角度,写经书法还是应该有她重要的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