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就此前因涉嫌上海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上海国微思尔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尔芯”)IPO保荐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一事, 中金公司发布公告称,已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证监会拟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罚没800万元。同时,对该项目直接负责的两名主管人员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赵善军、陈立人为签字保荐代表人。
经查明, 中金公司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在执业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包括:未审慎核查硬件设备生产情况、未审慎核查软件销售情况、客户走访程序执行不到位、资金流水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未审慎核查关联方借款利息计提事项。
证监会认为,中金公司在为思尔芯科创板IPO提供保荐服务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违反《证券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违法行为。对于中金公司的上述违法行为,思尔芯项目保荐代表人赵善军、陈立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 没收保荐业务收入200万元,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二、 对赵善军、陈立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来源:中金公司公告
监制:乔申颖 审核:杜秀萍
编辑:张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