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
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
《大连市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
将于2020年3月1日起实施
《条例》的颁布实施
是将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
建设过程中一些行之有效的
政策、机制和创新举措
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以推动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迈上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
2003年10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大连建设“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战略目标。
2013年8月
习近平总书记在大连考察时作出了要以区域性金融中心、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和国际物流中心建设为抓手,加快大连“两先区”建设的重要指示,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
2019年8月
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进一步提出,要提升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地位。
制定《大连市推进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条例》,就是为了贯彻实施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国家战略,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形成与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建设的联动机制,营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航运发展环境。
《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分别从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航运服务体系建设、航运创新建设、航运营商环境建设、保障与监督等方面对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进行了规范。《条例》还从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打造绿色航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角度出发,规定了绿色航运发展的内容。
据了解,《条例》在起草制定过程中,在市人大、市政府的全力推动下,市交通运输局会同大连海事大学共同举办加快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高质量发展论坛,与大连海事大学研究筹办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研究院,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从枢纽经济发展、大数据在航运经济中的探索与应用等不同角度为我市航运中心建设建言献策,不断深化航运中心理论研究,优化发展思路,推动我市航运中心建设迈上高质量发展新台阶。
放眼世界对标先进
以立法引领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发展
王天岩
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积极贯彻落实建设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的国家战略,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关于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编制大连市2049年城市目标愿景规划的城市定位,并积极对标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以及伦敦、新加坡等世界上主要的国际航运中心发展情况,明确了我市航运中心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发展愿景。条例规定,“本市按照国家战略部署和省统一规划,以推进大连国际海运枢纽和航空枢纽建设为重点,立足东北,辐射全国,服务东北亚,联通全球,建成航运要素高度集聚、航运服务功能完善、现代物流服务高效、口岸服务便捷、航运市场发达、航运营商环境优良、亚太对流枢纽作用突出,智能低碳化特色明显,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与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国际航运中心。”
考虑到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是一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形成全市的工作合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为此条例还强化了组织保障。从市人民政府的组织领导、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各单位的协作配合三个方面来共同推进航运中心建设。条例规定,“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市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工作的领导。本市设立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调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有关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有关日常工作。区(市)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和有关单位应当加强协作配合、细化分工、明确任务,落实推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各项工作。”
文字:大观新闻大连日报记者于强
编辑:苏昕
美编:秋菊
校对: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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