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报村评”!烟台救助金申领总共分五步
胶东在线12月6日讯(记者 贾楚航 李刚 刘雯)灾害救助资金发放关系到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12月6日,烟台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烟台市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发放工作制度制度(修订版)》解读新闻发布会,并对群众关心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的对象具体如何确定、如何发放等问题,做出回应。
发布会上,烟台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邢汝膨表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是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发放程序分为5步:
首先,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的程序确定救助对象。
其次,按照不低于省级指导标准的要求,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结合自然灾害救助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出台具体救助实施方案,明确救助标准。
然后,县级应急管理部门以户为单位建立救助对象台账,并通过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填报建档,并及时跟踪记录救灾款物发放情况。
接着进行公开公示,自然灾害救助款物发放前在自然村政务公开栏内显要位置公示5天。
最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救助资金直接发放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