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转让储值卡不能用 消费者起诉

2024-01-15   半岛晨报

原标题:店面转让储值卡不能用 消费者起诉

大连市普兰店区人民法院“数字执行”全面上线。数字化升级除了在执行案件“管办”环节提质增效,更是将打造高效便民的应用场景作为升级的重点环节,用高效便捷的执行程序让人民群众省时省心。“数字执行”试运行1年来,申请执行人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王某为普兰店区某儿童游乐中心原经营者,2022年6月其将店面转让并注销登记,多名消费者因在该店办理了储值卡不能正常使用而向法院起诉,王某在判决生效后未自觉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李某、刘某于2023年5月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两案执行标的为575元、1200元。立案当日,李某和刘某便受到了法院的短信提示,以便申请执行人联系执行法官。依托线上冻结、电子送达等一系列数字执行深度应用,执行法官很快联系到了被执行人并在立案后第3天就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全部银行存款及网络资金账户。被执行人王某迫于压力,在法院指定期间将两起案件执行款分别转至案款“一案一账号”,执行法官当日应用线上审批,将案款发放至二申请执行人预留的银行账户,两案仅用时5天均执行完毕。

数字执行上线后,在立案环节增加短信提醒功能,即案件进入办案系统的同时,会向申请人预留手机号发送告知短信,并提示申请人如有执行线索可第一时间与办案人取得联系。为了让申请人更及时地了解案件进程,案件办理重点环节如财产查控环节,同样会发送提示信息,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案件在推动。约谈当事人是执行程序的重要环节,为方便不在本辖区居住或外出务工的当事人,普兰店区法院本次数字执行升级新增远程接谈模块。通过云晤APP实现与当事人的线上面对面,同步上传案件资料。全面应用电子送达,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作为执行案件的终点,收到执行回款是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最为实实在在的感受,数字执行上线后让这份“实在”更添一番“舒适”。执行立案环节即登记权利人银行账户信息并关联一案一账号,执行回款后全流程的线上审批有效压缩付款周期,电子回执代替纸质收据省去当事人往返法院的交通成本,点对点线上支付做到精准无误。对于网络查控标的全覆盖案件,法院可做到法定异议期届满后第一时间强制扣划,当事人从立案到收款最快用时仅18天。

半岛晨报、39度视频记者肖崟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