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戈尔曾说:“贪婪是地狱的魔鬼,会把一个人撕裂囫囵吞下,不留一丝渣滓。”
现实生活中,有些人为了贪欲可以做出任何事,即使是几分金钱的利益也足以让其做出底线丧失之事。
1945年出生于浙江的王某(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因为原生家庭贫穷,子女众多,使其自小就被父母送到了寺庙。
可是尽管王某身处寺庙,但他没有受到熏陶,像其他弟子生出一颗慈悲之心,反而因为未经历过世俗欲望而不满足,反复在清规戒律与世俗间来回试探。
王某从小就会讨好他人,因为年龄最小而且会讨巧卖乖,寺庙中没有人对他设防,这也使得王某对寺庙中几乎每个人都了如指掌。
学会拉拢人心后,王某利用自己的人脉关系,开始从来往的香客身上敛财,赚取的钱财都被其偷偷溜下山用来享乐。
长期下来,王某赚了不少钱,尤其是当王某以年龄资历熬到了寺庙住持的位置,成为名义上的高僧之后,整个寺庙便成为王某敛财的工具。
王某上任后,马上对寺庙的管理体系进行根本上的变革,将香火钱牢牢攥在自己手中,物欲达到后,王某渐渐不满足,开始滋生情欲。
他利用自己高僧的身份暗箱操作,先是以大师的身份接近一些来寺庙上香的女子,随之渐渐与其有了更深入的交流。
但王某担心时间一长,知道的人越多,越有被人发现的风险,为此王某打算找个长期稳定关系的女子,满足自己需求的同时不被人发现,保全自己高僧的名号。
于是,王某盯上了三十多岁,有几分姿色的胡某,胡某已有家庭,因此她不会轻易泄露两人关系,并且胡某与其丈夫不和,时常爆发争吵。
胡某也将王某当成倾诉对象,并表示没有想要为丈夫守身,王某提出每个月给胡某一笔钱,维持这段关系,于是两人各取所需,达成一致。
这段关系一维持就是将近二十年,随着时间流逝,胡某越来越不满足于王某给的钱,觉得王某做了那么多年住持已经圈了不少钱,开始频繁向王某索要钱财。
胡某本就虚荣,认为自己因王某背叛家庭,王某理应对自己进行补偿,胃口越来越大,王某一开始顺从胡某心意,不停给钱,但时间一长,王某心生不满。
2018年4月25日,两人和往常一样在一间禅房发生了关系,事后,胡某再次开口向王某索要钱财,王某却没有同意,因为前几天王某已经给了胡某2000元。
而且胡某这次要钱是为了自己的儿子,这让王某心生不快,可胡某因王某拒绝自己心生不满,开始与王某吵闹,两人起了争执。
胡某见行不通,就开始大喊大叫,并且威胁王某如果不把钱给她,她就将两人的关系公之于众,让大家看看平日备受尊敬的高僧是什么人。
就在两人争吵不休的时候,本就心虚的王某突然听见门外传来一阵脚步,但此时胡某依然在大喊,情急之下,王某一把捂住了胡某的口鼻。
胡某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开始激烈反抗,胡某的反抗声也引起从外面经过的人的注意,但由于房门反锁,外面的人无法进入。
这种情况下,王某开始心慌,手下的力气也开始不自觉的加重,王某甚至为了阻止胡某反抗,掐住了胡某脖子,并且力气越来越大。
就这样,等外面的人破门而入后,早已及来不及了,胡某已经陷入昏迷,并且错失最佳抢救时间,最终于机械窒息。
56岁的胡某最终在了与其不正当交往2年的王某手中,事后76岁的王某也表示,胡某贪财好色,但这并不能成为自己人的理由,愿意接受一切惩处。
最后,因王某符合过失人的行为,他主动承任自己的错误,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一致,给予被害人家属9万赔偿金。
王某的做法取得了被害人家属谅解,被依法从轻处理,最终,王某以过失致人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我们不仅唏嘘不已,王某将原本清净之地变得污浊不堪,毁了名声也搭上自己以后的人生,胡某背叛家庭,落得一个被过失的结局。
只能说两人的相识原本就是过失,如果两人能克制自己的贪欲,不为身外之物所扰,那这一切也不会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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