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书”的最后一张面具也被揭了下来

2019-07-03   不二斋

“丑书”的最后一张面具也被揭了下来,审丑就是反传统?

丑书的理论基础主要是两点,一是西方现代派艺术理论,二是古代民间书法和碑版简牍。丑书出现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叫“流行书风”和“现代书风”,大众俗称为“丑书”。借助欧美现代派的理论架构,定义书法的“前卫性”,打破传统书法的评价标准,以形式构成代替传统书法的文质内涵,改变中国书法的发展轨迹。利用西方现代派理对汉字的夸张、变形,有意或无意间暗合了现代派的审丑标准。

西方现代派的艺术表现技法,主要特色是用奔放粗野的线条,扭曲夸张的形体,强烈的色彩,来表现对客观世界的主观感受,表达部分或全面地反对传统的主张。特别是未来派,激进的认为人类的传统文化和现代文化都是腐朽的僵尸,全盘否定传统文艺的价值。抽象派传达的往往是具有反叛的、无序的、以虚无代替超脱的特异感觉。比如杰克逊·波洛克的“行动绘画”,具有鲜明的抽象表现主义特征。其创作过程与某些丑书“大师”的做派很类似,作画没有固定位置,不作事先规划,在画布四周随意走动,构图设计没有中心,线条错乱,结构无法辨识。现代派在艺术表现上常采用的是拼凑、自相矛盾、模糊性等方法,各个流派或多或少的都有否定传统文艺的倾向,有的甚至是破坏一切、否定一切。作品形象呈现出令人难以理解的怪诞荒谬,企图摆脱一切古代传统文化艺术的痕迹,否定一切传统艺术的观念和规律。

西方现代派艺术思潮主要是绘画理论,实际上是一种颓废哲学,与中国书法本身就是两个截然不同的艺术范畴。丑书在理论上抄袭欧美现代艺术哲学,通过反书法传统,以实现“非汉字化”的企图。书法以汉字为基础,没有汉字也就没有书法,既然“现代书法”以“非汉字化”为理论主张,已经超出了书法的文化边界。

历史上并不存在丑书传统。虽然古人的作品未必都是上乘的书法艺术创作,但是其价值从来没有突破审美的底线,传达的皆是高雅的文化品味,力求人人能够欣赏。书法艺术的文化价值为其主要的、第一位的价值,必须具有普遍的审美性才能实现其艺术诉求。我之所以旗帜鲜明地反对丑书,就在于其割裂和偏执,对丑的张扬,背离了中国文化重传统与实践的基本品格。

作为西方艺术理念,“丑”有其特定的指涉,不能简单地与中国文化嫁接。传统书论中关于“丑”的论述,古人所谓的“丑”,是针对厚重、粗旷、苍茫的格调而言的,相当于阳刚之美,与之对应的是“妍”,是阴柔之美。传统的帖学与碑学的区别,帖多轻盈、姿媚;碑重朴质、浑穆。碑、帖的南北之别,主要体现在典雅与朴质之分、精致与野逸之辨的关系上。丑书论试图从尊碑的角度入手,寻找理论资源,却以丑为根基,与传统书法精神相悖。这也是备受诟病的原因之一。大众文化的勃兴如果是以解构崇高、神圣和传统为代价,势必走向反面,成为庸俗的、审丑的低级趣味。丑书作为当代审丑文化的典型,不仅关系到书法艺术的现代性问题,其中也蕴含着中西之辩,涉及华夏与外域不同审美传统和审美风尚价值取向的分歧。

对于中国人来说,书法是一种信仰,是中国人生活方式、思维方式的折射,是传统文化的代表和组成部分。人际的日常交往中,书法(翰札)往来展现的是鲜活的、富有温情的世界。从文化传统来看,中国书法自成体系,有其自身独特的艺术规则和顽强的艺术生命,不能简单的按照西方艺术的标准来解读和重构。书法是否具有超越民族的普遍欣赏的特质姑且不论,但是感悟疑问,欣赏书法必须以认识汉字为基本前提。丑书通过夸张、变形,所写的内容很多都难以辨识,古典书法艺术的韵律、和谐被毁灭殆尽。不论出于什么目的,消解了汉字这个载体,以审丑为价值选择,本身就是反传统的虚无主义行为。

书法的历史是不断发展演变的,抛开政治色彩,从艺术的角度看,碑帖之争代表的是不同艺术风格和创作思路的冲突。魏晋时期的帖学作者大多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碑学书家则更加平民化。从民间书法和魏碑中汲取营养当然没有问题,但不能以此来解构书法的崇高感。否定文化价值的后果有三种倾向,一是走向虚无主义,二是流于技术主义,三是陶醉于享乐主义。

传统是个人意志和时代精神的双重反映,而文字符号是人的精神活动的聚集,是文化最集中的显现。以新时期的大众文化运动潮流为丑书张目,说是转化传统,实则是颠覆传统、割裂传统。将狂草的破体法毫无节制的放大,泼墨为书、解散书体,甚至模拟西方抽象画派的作法,通过恶搞传统以实现书法的现代转型,最终必将走向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的不归路。

书法稳固的传统形式,达到了艺术秩序与世俗秩序的和谐统一,体现了中国文化的审美追求和审美情趣。丑书是对中国文化的反动,其鼓吹的现代性恰恰是反现代的结果。清刘熙载说:“凡论书气、以士气为上、若妇气、兵气、村气、市气、匠气、腐气、伧气、俳气、江湖气、门客气、酒肉气、蔬笋气、皆士之弃也。”(《艺概·书概》)书法有雅俗之分,不论士农工商、三教九流,提笔论书,皆以文人士夫的审美标准为则。不仅有形质,还要有神采,其抽象的、形而上的“玄妙之伎”,把汉字书写的法则技巧升华到哲学的层次。书法的艺术形式高度抽象,内涵丰富深沉,是中国人陶情怡性的精神渊薮,充分体现了天人合一的东方文化特色。在长期的发展历史中,书法代表的审美趣味逐渐为社会各阶层所接受,形成独特的美学品格。

书法是书者人格的生动映照,在书写实用性的基础之上,以追求精神人格的表现。中国书法的特点是风格的个性化和书写的人格化,艺术和个人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是寄寓性灵、陶冶情操的载体。“若迫于事,虽中山兔毫不能佳也”(蔡邕《笔论》)。历史上以文人书法为中国书法的最高境界,就在于其视书法为心灵的产物,不仅重视技法研究,性灵、神采和个性表现建立在对技法娴熟把握的基础上,建立起博大的美学体系。千百年来,书法艺术的文化精神是一以贯之的,核心理念不改,其载道的功能不变。

刘熙载的《艺概•书概》说:“怪石以丑为美,丑到极处,便是美到极处。”显然,这是就石论石。有些丑书的拥护者往往喜欢引用这句话来论证所谓“丑”的美学价值,断章取义,自欺欺人。这句话还有更关键的后半段:“一丑字中,丘壑未易尽言。”刘熙载这段论述的着眼点主要在于“丘壑”二字,不是“以丑为美”,而是“丑怪”之中蕴藏的“丘壑”,那种深邃神秘耐人寻味。如无“丘壑”,便是真正的丑陋。怪石古朴厚实,是貌丑而实美,故令人神往。《庄子·山木篇》曰:“既雕既琢,复归于朴”,艺术的至高境界并非无法,而是远离刻意雕凿。“工之极也”是说法度之精,心手相应,炉火纯青,从心所欲不逾矩。前人所论“丑书”之丑,并非真丑。

《艺概•书概》中说:“贤哲之书温醇,骏雄之书沈毅,畸士之书历落,才子之书秀颖。”所谓“以丑为美”的“丑”与我们现在所说的丑,含义并不相同,乃是不经刻意雕凿的淳朴之美,是蕴含天地造化的自然之美。“俗书非务为妍美,则故托丑拙。美丑不同,其为人之见一也。”也就是说,刻意追求妍美,或故意把字写丑,失去了自然之美,都是俗书。

书是君子之艺,古人云:“书为心画”,貌随心生,字如其人。“丑书推崇者无论怎样在古人笔下寻章摘句,去吹嘘、附会与张扬,也印证不了自己出手离谱的真正丑陋是美的。” 故作高深、过分追求形式技巧,看似拙朴雄浑,实则纤巧靡弱。华艳淫靡、轻浮柔弱的唯美主义风气固然是误入歧途;现代书法以丑怪为创新的极端取向,也不可能走出一条与众不同、继古开今的新路。

书法代表的是中国文化崇高的价值追求。丑书理论主张的平民精神,提倡抽象性,强调解散传统书法的框架,以反精英意识,其中心是以民粹为宣传手段的非理性主义的价值解构。丑书在思想领域的恶劣影响,已经远远超出艺术的基本问题。书法成了行为艺术,严肃的艺术创作变成了杂耍,种种“乱相”,本质是学理上的混乱与认识上的无知。

古代所谓的“丑书”,无论是元朝的杨维桢,还是明朝的徐渭,抑或清初的傅山,与今人不可相提并论。这些书家的创作,从未脱离艺术的轨道。而当代丑书,是真正意义上的审丑,是通过丑的表现,达到哗众取宠、沽名钓誉的目的。一些打着“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有所创新”旗号的作品,实则空洞无物。有名就有利,为了名利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哪管什么美名还是骂名。而且骂名之于美名,在制造轰动效应方面,甚至还有过之。在暴得大名之后,再利用话语权为既得利益辩护,倒行逆施、颠倒黑白,真正有价值的东西反而被拒之门外。

丑书碎片化的“拿来主义”所暴露出来的单纯追求感官刺激,彻底放逐艺术精神的荒诞行径,带给书坛甚至中国文化的困顿不容忽视。相比于历史上抱残守缺的保守派,丑书派刻意制造了无数的学术垃圾,不可能是未来书法的希望所在。拿掉这些颓废的西方艺术,“丑书”的最后一张面具也被揭了下来。

在丑书的疯狂轰炸下,书法圈成了一个大江湖,在这里,无数的能人异士各显神通,领导们挤进书法圈赚得了风雅,大众们也有机会过一把“书法瘾”。有的人从厨师、教师、法师变成了“书法大师”,有的人则撕下了教授、导师、专家、学者的脸面,放下了身段,玩起了江湖把式。各种展览成为汇集各路英雄的“群英会”,协会组织成了江湖帮派,成了党同伐异的工具,争相强化地位、宣扬政绩、扩大声名,除了带给书坛短暂的狂热之外,究竟还能留下些什么?

胡适先生说:“狮子老虎永远是独来独往的,只有狐狸和狗才成群结队”。大师是在寂寞中产生的,大众化也不是不要文化,更不是“高雅文化”沦落为“没文化”的借口。书法是中国文化的产物,必然带有中国文化的本体特征。即使在文化转型的当代,书法作为传统文化的精华,仍须保持其民族艺术的基本性质,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把握现代文化的实质内涵。

(作者简介:邵光亭,知名学者、经学史家,书法家、画家。长期致力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研究教学与传播工作,研究方向涉及中国古典哲学、史学、经学、书法、绘画等,在诸多研究领域皆卓有建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