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临川一男子“卖口罩”,骗得3万多元获刑1年4个月

2020-04-01   江西政法

江西临川一男子“卖口罩”骗财35100元获刑一年零四个月罚一万

临川法院远程审判庭

2020.03.23 下午3时

尧某网上虚假售卖口罩案

3月23日下午,江西临川法院以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审理了一起利用疫情虚假售卖口罩案。该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尧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经查,2020年1月25日,被告尧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原告邓某富需要购买大量口罩,便假装自己有口罩可以出卖。尧某通过晒图、发视频等方式骗取邓某富的信任,双方在微信上就买卖口罩事宜进行沟通。

案件过程

被害人邓某富连续向被告人尧某购买口罩4次,其中三次从支付宝打款,一次从微信打款,合计支付口罩款35100元。被告人尧某从超市购买少许口罩,向被害人邓某富发货三次。

其中,第一次寄出三盒口罩,快递将要到收货地时,尧某打电话给快递公司,撤回了包裹。另三次每次仅寄出一只口罩,同样是快到收货地时撤回包裹。邓某富未收到口罩,共被骗人民币35100元。

据了解,被告人尧某曾因儿子生病就医,想要寻找广州名医看诊。为此,在网上认识被害人邓某富,而邓某富当时称可以联系到名医但需8000元挂号费,尧某认为邓某富要价过高、坑其钱财而心生怨恨,由此起了虚假售卖口罩骗其钱财的念头。


临川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尧某归案后自愿认罪认罚,且具有自首、积极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以上判决。

法官提醒

新冠肺炎疫情突发,这让口罩一时间成为了“抢手货”。一些不法之徒打着售卖口罩的幌子,通过网络实施诈骗。对此,法官提醒,切莫心存侥幸走上犯罪的道路;同时,法官提醒广大群众,谨慎对待微信群、朋友圈里发布的售卖口罩信息,应选择正规的渠道购买疫情防控物品。

来源:临川法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