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伦斯“刷单”被实名公开举报,相关证据即将全网公开!

2023-10-23     邱小铖

原标题:贝伦斯“刷单”被实名公开举报,相关证据即将全网公开!

2023年10月23日,一则“实名公开举报信”引发多方热议。在全国掀起全民反诈的大背景下,“刷单”的社会危害不言而喻。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这则“实名公开举报信”的全文,内容如下:

实名公开举报信

根据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孟庆飞律师向本人提供的重要线索,本人已对深圳市贝伦斯智能穿戴科技有限公司授权惠州市香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京东平台开设的“贝伦斯手表旗舰店”涉嫌刷单炒信,以不正当方式提高商品销量、虚构交易记录、诱骗消费者的相关证据(近400页)依法公证。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本人决定于今日在互联网实名公开举报“贝伦斯手表旗舰店”所涉嫌的上述行为,并会将相关证据同步提交给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公安局等执法机关。同时,本人还将相关举报证据提交给全国多家知名的法制维权栏目组,并邀请全国不少于100家知名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中央电视台“3·15晚会”、《今日说法》、《经济与法》、《法治在线》、《法治进行时》、《法制视线》、《公民与法》、《消费与法》、《法制中国》等。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本人将在实名公开举报信发布后的72小时之内,再次通过互联网陆续公布相关证据,并会无条件将相关证据同步给全国所有媒体。本人十分期待贝伦斯品牌方,能够直面铁证如山的证据,对消费者、媒体、执法机关及全社会进行正面回应。

与此同时,本人将邀请全国知名律师、全国知名媒体、第三方公证人员,组成“专案调查小组”,择日分别拜访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公安局,与一线行政执法人员面对面,共同分析相关举报证据,聆听并记录一线执法人员对此事件的看法。关于一线执法人员的观点和建议,本人会同“专案调查小组”一起整理后,以特别专栏连载的形式,向社会公众公开,接受舆论监督。

关于相关执法部门的举报进展,本人将通过互联网第一时间公布,同样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真实还原执法机关的执法过程。

正如某豪华汽车品牌的宣传语,“所有的伟大,源于一个勇敢的开始!”自从业十多年以来,本人帮助过不计其数的消费者争取过合法权益,期间从未借此向消费者收取过任何费用,也未向第三方索取过任何费用,问心无愧。

本人始终认为,和广大的消费者们站在一起,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在本人的背后,不光有着数以百计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全国媒体同仁,还有我曾经帮助过和关注我的普通消费者,他们来自全国各地甚至还有香港同胞。相信正义从来不会缺席,而且很快就要到来!

本人坚信: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公安局、全国知名媒体以及广大群众的多方监督和支持下,水落石出的那一天也终将到来!“贝伦斯:是国货之光?还是国货之耻?”、“贝伦斯能否成为‘刷单品牌’的代名词?”届时,社会各界自有定论!

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广州)分所刑事部主任丁一元律师曾表示,网络刷单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也是非法行为,应当受到谴责。一方面,商家若使用刷出来的高信用度去欺骗买家便涉嫌欺诈,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承担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如果刷单人事先知道刷单是非法行为但还是参与进去,一旦受骗,刷单人的个人权益是无法得到法律保护的。

慈溪市政协委员、北京盈科(慈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张红霞律师曾表示,从法律责任而言,刷单行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从治理路径而言,建议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共同加强司法执法力度,拓宽法律宣传广度,推动电子商务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晓薇律师曾表示,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对于刷好评、删差评的行为已有规定。刷单主要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等有关规定,属于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这(刷单)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依法以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如构成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的,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最后,本人要特别感谢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孟庆飞律师的大力支持,没有他的用心指点,就没有今天充满正能量的公开实名举报!您的侠义之举,必将会载入中国钟表发展史以及中国律师行业发展史!您的一身浩然正气,值得我们学习!再次感谢!

以上为“实名公开举报信”的正文全部内容。值得注意的是,相关举报证据,将于2023年10月23日之后的72小时内全网公开,敬请期待。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699e3a53e8848d96848aa4a374beb7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