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亭中路交通事故
的情况说明
2023年12月19日5时23分许,王某驾驶闽E8***7沿石亭中路由东往西通过漳华路路口时撞到道路中间的防撞柱,造成了车损的交通事故。
经查:本起事故系王某驾驶的汽车挡风玻璃起雾导致其行车视线模糊,影响观察和判断是本事故发生的全部原因,故王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芗城交警提醒您:冬季车内外温差较大,挡风玻璃内侧易结水雾。驾车出行请适时开窗降低车内外温差,正确使用车辆空调除雾功能,防止水汽凝结,谨防分心驾驶产生意外。
漳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芗城大队
2023年12月19日
来 源/芗城交警
编 辑/刘方心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