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部署要求,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淄博市委、市政府于2022年12月批准建设市级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今年5月正式投入运行。5月9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淄博市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齐成舸,向社会介绍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建设运行情况;淄博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毅,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翟淑滨,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世福,淄博市信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玉强分别介绍矛盾纠纷调解职责任务,并回答记者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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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建设背景
发布会上,齐成舸介绍,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
省委政法委2023年8月份印发《关于试点市依托综治中心建强“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功能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要求,要依托各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平台,进一步整合资源力量、完善工作流程、强化法治保障、加强科技支撑,健全完善“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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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基本情况
根据中央和省部署要求,经淄博市委、市政府批准,由淄博市委政法委牵头建设淄博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中心位于人民西路3甲1号,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于2023年5月开工建设,2024年5月正式投入运行。
中心设四个大厅:一楼为群众接待大厅,二楼为公共法律服务大厅,三楼为行政复议大厅,四楼为劳动纠纷化解大厅。
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受理、化解事权在市级的矛盾纠纷和群众诉求;负责涉众型、群体性重大矛盾以及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工作;对上级交办、区县上报和市级部门流转的矛盾纠纷进行综合协调、分析研判和分流督办;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分析研判矛盾纠纷形势并提出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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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驻部门单位
淄博市信访局搬迁到人民西路3甲1号,在中心一楼设群众接待大厅。淄博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搬迁至中心二楼,淄博市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搬迁至中心三楼,并在中心一楼设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服务窗口。淄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争议仲裁院搬迁至中心四楼。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保障服务中心清欠管理科搬迁至中心一楼。
此外,淄博市法院、淄博市检察院、淄博市公安局、淄博市财政局(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淄博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设常驻接待窗口,负责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矛盾诉求的接待处理工作。
齐成舸表示,下一步,淄博市委政法委将会同入驻中心的各部门单位,牢牢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做好信访接待、诉求受理、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不断提升解决群众诉求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推动实现矛盾纠纷“一条龙”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化解。
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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