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通告称,经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4家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发现4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
具体通告如下:
一、经贵州省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在重庆江岸坊医药有限公司抽取的1批次抗宫炎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微生物限度。
经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在国药控股天和吉林医药有限公司抽取的1批次他克莫司软膏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有关物质。
经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在春源堂诊所抽取的1批次炒僵蚕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总灰分。
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在那曲惠民医院抽取的1批次炙甘草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戳这里,关注南国早报
“星标”南国早报,接收最新资讯
来源丨中国新闻网
编辑丨李靖云
校对丨麦雪莉
责编丨杨 波
审核丨胡志伟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早报君推送
0771-5690127(报料)0771-5690976(广告)
猜你还会看:
• 美军战机坠毁 • 停课!停运!多地紧急通知 • 刘强东最新发声:非常自责! • 戴口罩!国家疾控局最新通知
“南国早报微信视频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