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龙岩市税务局推出十项举措!

2020-04-01   闽西日报

4月1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国家税务总局龙岩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江小晖就龙岩市落实支持疫情防控相关税费政策工作情况作了详细介绍,龙岩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黄富龄参加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龙岩市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四力”要求和省税务局“十二项措施”,积极参与地方疫情防控,结合开展2020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优化办税缴费服务,推出十项举措,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和经济运行秩序加快恢复。

01

加强宣传辅导

发布优惠政策指引,帮助纳税人全面了解新出台的政策;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等重点企业,通过适当方式实行“一对一”辅导,确保不见面不上门让企业知政策、能享受。


02

落实困难企业税费减免

不折不扣辅导落实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

疫情防控期间,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依法准予延期申报;

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予加收滞纳金;

对因疫情影响不能在承诺期限内补齐“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登记资料的,依法准予延长承诺期限。


03

支持公益捐赠

落实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4

支持民生保障

通过微信群、税企QQ群、12366服务热线等多途径及时推送涉及民生保障各项税费政策,确保蔬菜和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免征增值税政策、支持国家储备商品销售、提供交通运输、物流和仓储服务等有关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全力支持保障物资供应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


05

加速退税审批

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相关行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认定符合条件的,在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过程中优先予以支持


06

规范执法检查

在实施税务检查中坚持“无风险不检查、无审批不进户、无违法不停票”,疫情期间对正常经营的疫情防控物资生产、销售企业未经设区市局主要负责人审批不得进户检查,同时对企业反映的执法问题、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依法受理、及时办结。


07

拓展数据分析服务

成立推动企业复工复产分析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优势,深入分析经济运行动态,帮助企业细致梳理产业链、上下游需要解决的问题,切实提出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和建议,尽心尽力为各类企业恢复生产经营提供服务。


08

推广“非接触式”办税方式

全市各级税务机关成立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和政策宣传辅导服务,按照“尽可能网上办”的原则,提醒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微信等渠道网上远程办税,做到绝大多数涉税事项全程网上办“一趟不用跑”,对于确实需要纳税人大厅办理的“最多跑一趟”。


09

强化办税大厅兜底保障

积极做好办税服务厅疫情防控,做好消毒,配备紫外线测温仪,配戴口罩,实行预约办税,错峰办税。


10

做好意见收集

做好工作统筹,成立专业团队,通过12366、办税服务厅等多种渠道积极了解、响应各类企业特别是疫情防控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反映的税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分类指导,依法给予最大力度的税务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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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连灼森

编辑:余雅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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