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去宾馆开个房,就把自己送进了拘留所,这操作千万不能干

2019-08-19     和田网警巡查执法

来源:台州公安公众号

为了贪图方便

一女子竟然用捡来的身份证

在宾馆登记入住

没想到碰到派出所例行检查

女子当场露馅

被椒江警方查获

8月6日晚上,椒江公安分局前所派出所对辖区宾馆、酒店进行例行检查,在对某宾馆一名旅客的身份信息核对时发现,眼前这个中年妇女明显与出示的身份证上男性信息不符。面对民警的询问,女子吞吞吐吐,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当即,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调查发现,女子姓张,是河南人。8月6日上午从河南老家来到椒江看望其在前所街道打工的哥哥。晚上,因为哥哥家中无法住宿,她就将行李放在哥哥家中,自己随身携带一个小手提包准备到宾馆住宿。等到了宾馆,张某才发现自己的身份证放在了自己的行李中,在翻找手提包过程中她发现自己前段时间曾捡到一张别人的身份证,一直放在手提包内。因为懒得回去拿自己的身份证,抱着侥幸心理的张某索性使用这张身份证登记入住宾馆,结果被前所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据了解,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行为,椒江警方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为张某登记入住的宾馆因未如实登记住客信息也被依法处以500元的罚款。

警方提醒

捡到他人的身份证应及时上交公安机关,任何人都不得冒用他人的身份证,否则警方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身份证法》第十七条规定,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相关人员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如果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余磊)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5nV-qWwBvvf6VcSZQt2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