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焕晶为何辩称失火罪,不认放火罪,两者有什么区别?

2023-06-03   临溪柚子

原标题:莫焕晶为何辩称失火罪,不认放火罪,两者有什么区别?

白夜行下,多少欲望,多少罪恶。

2018年9月21日,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莫焕晶被执行死刑,原本“杭州纵火案”应该就此告一段落,然而随着林生斌再婚生女事件,再次掀起了一阵舆论。

关注此事的网友,也是翻出的有关于纵火案的诸多疑点,其一就是莫焕晶在法庭上说自己跟林生斌关系暧昧,林生斌朝着她扔了一个水杯。

根据相关的调查表面,在纵火案发生之前,莫焕晶就留下了一摞厚厚的“污点”,莫焕晶是广东东莞人,1983年出生,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又选择了再婚,她在这个家庭当中成了“多余”的人。

初中毕业后,莫焕晶就辍学了,在亲戚的安排下进入了姨妈的工厂当会计,后经人介绍认识了麦某。

莫焕晶跟大多数人一样,个人经历并不复杂,而将她拉入欲望深渊的则是一场又一场的赌博,莫焕晶也因此欠下了一屁股债,为了获得赌资,甚至挪用工厂的公款,被姨妈发现之后,也被赶了出来。

挪用公款已经构成了犯罪,《刑法》第384条对于挪用公款的最低的处罚都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较大且不退还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只不过这又是亲戚产业,莫焕晶没有被起诉,只让她归还几十万的债务就行,2015年莫焕晶为了躲避债务离开了家乡外出打工,学历不高,又没有一技之长的只能选择当保姆。

莫焕晶在进入林生斌家之前,就在三户人家当过保姆,不过三位雇主都发现莫焕晶有盗窃行为,在索回财物之后,也就将她辞退了。

2016年9月来到了林生斌家中,莫焕晶很快就获取了男主人林生斌、女主人朱小贞的信任,虽然朱小贞给她开的薪水不低,但赌博的恶习难改,莫焕晶也是多次窃取朱小贞的贵重财物典当,累积获得18万元,并以老家买房为由向朱小贞借款11.4万元。

纵火案发生前一天晚上,莫焕晶就在网络上赌博,输光了6万余元,当晚莫焕晶不仅偷窃了一块价值成3.75万元(典当所得)的手表,6月22日凌晨4时55分,莫焕晶点燃了书本开始放火,四人因为被困火场,吸入一氧化碳中毒死亡。

莫焕晶在法庭上一直都在为自己辩解,认为“纵火行为”属于失火罪,而非放火罪,很多人无法理解莫焕晶明明又放过的意图为什么可以以“失火罪”来辩称呢?

辩方认为莫焕晶本意是点燃茶几上的书本,并在火势可控的范围内将其扑灭,并不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点燃书本之后,莫焕晶因火势太小,又去寻找其它的引火物,在这期间发现沙发、窗帘意外起火。上诉人(莫焕晶)对本案造成的严重后果持反对态度,故以失火罪定性,即便认定放火罪,也要考虑其过失行为,在刑量上从轻判决。

放火罪和失火罪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是在刑量上面天差地别。

犯失火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造成了严重后果的情况下,会综合考虑犯罪人主体客观行为,但量刑幅度还是在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放火罪在尚未造成严重的情况下,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造成人重伤、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失火罪”和“放火罪”的刑量完全不同,在一审当中,莫焕晶因犯盗窃罪被判5年有期徒刑,若是以“失火罪”论,最高刑量只有12年。

法庭驳回了莫焕晶的上诉理由,认为主观放火的意志坚定,没有中止放火的意图和行为,更没有有效防止火灾的发生,一审中以放火罪论,判处莫焕晶死刑,盗窃罪5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执行死刑。

一审宣判之后,莫焕晶又提出了上诉,二审莫焕晶同样辩称失火罪,二审也被驳回,莫焕晶被依法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