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网友咨询:
员工怀孕后可以拒绝加班吗?
冒桂丽律师解答:
可以。
休息权属法定权利,不得随意剥夺。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是由于下列情况的,劳动者不得拒绝:一是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或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是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如果公司因上述原因安排员工加班,员工拒绝的,公司可以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但怀孕7个月以上和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的女职工任何情况下都可以拒绝加班。
冒桂丽律师补充: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采取措施改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对女职工进行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培训。用人单位应当遵守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将本单位属于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的岗位书面告知女职工。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进行调整。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冒桂丽律师:
女,专职律师,宁人律师事务所争议解决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金融与科技委员会副主任,中卫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宁夏国际语言学校法律系特聘教师。曾在法检系统担任法官庭长等职务。办理过多起疑难复杂案件。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597426cceab08280f4acda56af3e2a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