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南市公安局经开分局对犯罪嫌疑人张某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立案侦查。
2022年8月12日,该张自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渭后,隐瞒行程,未按规定履行报备手续,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造成社会面传播的严重后果,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案发后,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积极与渭南市公安局经开分局沟通协作,坚持能动履职,依法提前介入该案件的办理,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案件的侦查方向及证据的收集固定进行了分析研判,取得共识。
下一步,检察机关将坚持严格依法、快捕快诉、精准办理、高质高效,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彰显检察担当,展现检察作为,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