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留存涉密文件,副部级刘跃进被逮捕

2024-09-24   新民周刊

据最高检9月24日消息,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跃进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跃进,1959年1月出生,湖南宁远人,西南政法学院刑侦专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学位。

图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刘跃进曾在天津市公安局工作多年,任副局长兼刑侦局局长。之后,刘跃进调任公安部,先后出任公安部办公厅主任,禁毒局副局长、局长。

公开资料显示,刘跃进还曾担任“湄公河惨案”专案组组长。

2014年底,刘跃进转任公安部党委委员、部长助理,此后又出任国家禁毒委副主任兼国家禁毒委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2015年12月,刘跃进任公安部反恐专员(副部长级)。当时公安部在部领导班子中首设反恐专员一职,刘跃进是第一任反恐专员。

2020年6月,公安部官网领导信息一栏中,刘跃进的简历已撤下,显示他已经离任。

2024年3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消息,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刘跃进(副部长级)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今年9月11日,刘跃进被开除党籍。通报显示:

  • 刘跃进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

  • 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接受宴请;

  • 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 违规收受礼金;

  • 私自留存涉密文件;

  • 毫无纪法意识,执法犯法,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案件协调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刘跃进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来源:政知见

编辑:金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