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也没用,这6类宅基地无法被子女继承,农村户口也不行

2024-08-08     平说财经张平

在很多人的眼里,父母去世后留下的财产,都应该由子女来继承。但事实上,农村地区父母留下的宅基地,子女也未必能继承。事实上,有6类宅基地,子女是无法继承的。具体让我们一起来看看,有哪 6类宅基地子女是无法继承的。

第一类,已经分户的子女,无法继承宅基地

现在农村地区很多子女长大成人之后,就要成家立业,向村委会申请一块新的宅基地。这就意味着,子女要与老人分户。而子女在拿到了新的宅基地之后,就等于是一家人变成了两家人,便失去了对父母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允许子女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就等于给了子女两块宅基地。如此一来,就违背了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当然,子女还是可以继承父母留下的老房子,只要老房子不倒塌,子女还是可以继续使用父母留下的房子。

第二类,不合法的宅基地是无法继承的

擅自改变宅基地的性质的,子女也是无法继承的。因为,宅基地主要是用于解决农村居民的居住问题,而有些居民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建造小作坊、小工厂,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这是属于违法使用宅基地的行为,像这样的宅基地一旦老人过世,子女原则上是无法继承的。甚至这类违法建筑还有被拆除的可能。

第三类,子女户口已经迁走了

现在农村很多年轻人都去城里打工,在当地买房落户,于是就把农村户口给迁走了。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父母都去世之后,那么子女是不能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可以继承父母宅基地上的老房子。

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属于村集体的,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而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属于村民的私人财产。子女有权使用父母遗留下来的老房子,不过如果老房子灭失(如倒塌、私自拆除),那这个宅基地就要收归村集体所有了。

第四类,五保户的宅基地

所谓五保户,就是无儿无女,且没有收入来源的老人。而这类老人是由村集体长期出钱供养的。如果老人去世,宅基地是要被村集体收回。老人的旁系亲属是无法继承其留下的宅基地。当然,如果旁系亲属愿意赡养老人,那么老人一旦去世,旁系亲属是可以继承老人留下的房子,但不能继承老人的宅基地。一旦老人留下的房子倒塌或被拆除,那宅基地就要被村集体收回。

第五类,超出规定面积的这部分

很多村民在获得一块宅基地后,觉得面积不够大,在建房时超出了规定的范围。而这个超出规定的面积,不仅子女无法继承,而且还可能被村集体拆除。比如,河南地区就规定了,每户村民的宅基地面积是167平米,一旦超出这个面积,就不受法律保护了。所以,提醒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时,千万不要超出规定的面积。而一旦超标了,超出面积的这部分,是不会被认可的,子女也无法继承。

第六类,闲置超过两年时间

有些农村老人的子女到城里去打工,户口并没有迁走。而老人都相继去世了,子女也不经常回来,留下的空房子也没人来打理。这样一来,房子由于年久失修,而出现倒塌的情况。如果房子在倒塌后闲置两年以上,那这块宅基地是要被村集体收回了。所以,建议在外打工的子女们,即使老人去世之后,也要经常回来看看,对老房子进行修缮和改造,以避免自己家的宅基地的使用权利丧失。

以上这6类宅基地无法被子女继承的,如果你的家乡是在农村,而父母又已经去世,那就要多注意了,应该经常回去看看。千万不要因一时的疏忽大意,丧失了对农村宅基的使用权。当然,如果你的农村户口还是与父母在一起,并没有分户,那么即使父母去世,还是可以继承宅基地的使用权,以及上面的老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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