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毒品善伪装,提醒市民留“心眼”

2024-06-26     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马忆玲)6月26日是第37个国际禁毒日,昨天记者从玄武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近年来,新型毒品相关案件数量增长迅速,新型毒品擅长“伪装”,犯罪分子甚至专门以青少年群体为消费对象研发毒品包装,以电子烟、糖果、爆米花、奶茶、减肥药等外在形态迷惑好奇心强的青少年群体,值得高度警惕。

据介绍,2019年以来,玄武法院共立案受理毒品类犯罪案件136件174人,现已全部审结。其中2023年审结毒品犯罪案件6件10人,案件数与涉案人数均大幅下降。

“以上数据表明,禁毒形势持续向好,这得益于我市禁毒工作不断深入,打击惩治与综合治理力度不断加大。”玄武法院刑庭庭长徐海表示,随着信息网络发展,毒品犯罪手段更加隐蔽,“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手段成为毒品犯罪的重要形式,使得跨地区贩运毒品犯罪案件增加。

在该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上家黄某春明知氯硝西泮是国家管制精神药品,仍将其化名为“千岛片”,购入后分装并贴上“驱虫”标识掩人耳目对外销售。被告人刘某飞是黄某春的一级代理,通过将买家信息发给黄某春,再由黄某春快递发货这种方式,刘某飞向4名买家销售氯硝西泮共14次,非法获利1万余元。最终,法院依法判处刘某飞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责令其退缴违法所得并予以没收。

玄武法院刑庭副庭长方田说,该案属于典型的利用“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手段实施的毒品犯罪,由于贩卖与运输成本大幅降低、受众范围更广、毒品流通速度更快,增加了监督、查处的难度。

方田介绍,玄武法院加大对多次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限制毒品犯罪的缓刑适用。去年审结的10名被告人中,4人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重刑率达40%,较上年同比上升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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