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在佛堂镇朝阳东路发生一起车辆撞绿化带事故交警在现场只见到一辆黑色轿车以及一名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子。
交警发现该车车头有明显撞击痕迹,询问男子交通事故是谁造成的,“不是我开的!我坐副驾驶的,你可以查监控...你手机给我,我要报警”,男子朱某满身酒气,情绪激动,不断强调自己不是驾驶员。民警询问驾驶员姓名,朱某却答不上来。交警现场对朱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70mg/100ml。
通过监控倒查与进一步询问,交警发现车辆出发时,驾驶员就是朱某本人。原来当天朱某与彭某喝完酒,朱某载着彭某驾车离开。到了事发地点,朱某下车呕吐,刚满18岁的彭某试图“帮忙”开车。
由于彭某无证驾驶,对车子性能也不了解,油门踩得比较狠,便发生了事故。随后,肇事驾驶员彭某逃离现场。
经核实,朱某醉酒驾驶,已被刑事拘留;彭某无证、酒驾并涉嫌逃逸,被处以18天行政拘留。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大家喝酒之后还是老老实实找个代驾,万一发生事故可就得不偿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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