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之前在工地工作时受了伤,我和公司都不清楚工伤赔付的标准,想请你们帮帮忙,给我们当个‘中间人’。”近日,庆元县人社局人事劳动仲裁院工作人员李俊瑶接到了个一名群众的求助电话。
经了解,申请人吴先生于2019年7月29日在被申请人所承建的工地工作时受了工伤,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八级,因双方都不清楚具体的赔付标准,久久未协商成功。
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省仲裁委通知,全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线下申请接待窗口已暂时关闭,但申请人不会申请网络仲裁,又系外地赶回处理工伤事宜,为确保纠纷案件及时化解,庆元县劳动仲裁院决定通过电话调解的方式对案件进行调解工作。
仲裁员李俊瑶详细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向双方释明法律规定,计算工伤赔付金额,做好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均愿意做出一定让步。
次日,双方当事人共同到庆元县人事劳动仲裁院进行调解,双方当场达成调解协议。劳动仲裁院为双方出具仲裁调解书,整个现场的办案流程前后只花了1个小时左右。
“疫情防控期间,应对出现的劳动争议,我们要更加妥善对待,既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也要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庆元县人事劳动仲裁院院长吴修荣表示。
据了解,为不耽误疫情期间仲裁案件的办理,庆元县人事劳动仲裁院积极优化流程,推出“电话办”、“网上办”、“邮寄办”、“预约办”、合理“延期办”服务,安排专人专线提供咨询、受理、调解等全方位服务,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网络等预约办理。同时,庆元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通过线上方式进行办理,并通过邮政EMS等专递渠道迅速送达、接收仲裁文书。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参加庭审的,可申请延期。
截至3月4日15时,疫情期间,庆元县人事劳动仲裁院共接到咨询电话70余个,共立案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1件,其中通过电话调解1起,网络调解10起,调解率为100%,结案率100%,为劳动者直接挽回经济损失5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