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地方党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潮阳区人民检察院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结合区检察院派驻检察工作实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不断加强和完善疫情防控举措,确保疫情不入监、不进墙。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防疫情流向高墙之内。
区检察院高度重视疫情期间驻所检察工作,要求全体驻所检察干警充分认识看守所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时刻紧绷疫情防控这根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守土尽责,体现担当作为。党组专门开会进行研究部署,制订了《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成立以分管副检察长罗云清为组长,第三检察部干警为成员的看守所疫情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第三检察部疫情防控工作的协调、指挥、组织、落实。
二、多措并举,筑牢监管场所安全防护墙。
充分运用即时通讯手段,加强驻所检察工作。疫情防控期间,为支持配合看守所封闭防控管理工作,区检察院驻所检察人员原则上不再进入监区。通过微信、电话等非接触式手段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对监督监管场所部署落实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主要包括监管场所卫生消毒情况、对新收押人员隔离观察情况、对发热病犯的隔离管控情况等。发现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向看守所提出口头纠正意见、检察建议或纠正违法通知书,并立即监督整改落实。
加强检警协作,建立每日通报制度。该院主动加强与看守场所的联系沟通,协商具体落实措施,共商疫情防控期间检察工作的具体方式方法,做到既加强检察监督,又遵守疫情防控规律和监管工作规则,形成防控合力,共同战“疫”。结合检察职责与看守所建立信息每日通报制度,每天与看守所互相通报各自工作情况,及时沟通防疫工作情况和值班工作情况,共同研究新情况,适时调整监督措施。
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该院制定《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细致了解看守所疫情排查、在押人员稳控等情况,并根据疫情发展及监仓情况督促看守所堵塞漏洞、调整完善防控措施,始终把维护在押人员健康即监管场所安全作为头等大事来抓,确保稳扎稳打赢取监管场所疫情防控阻击战。
三、提高意识,加强自身疫情防控不放松。
在加强对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监督的同时,驻所检察人员对自身疫情防控也不放松。每日动态跟踪干警身体健康情况,要求本部干警加强自身防范,尽量不出门,除工作之外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业余时间继续居家自我隔离;勤洗手,带口罩。坚决防止因干警自身防护不当造成新冠病毒传播。
整理、编辑:潮阳发布
素材来源:区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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