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隐瞒湖北地区接触史、隐瞒发热等症状,不回避反而主动与周边人群接触,可能会造成疫情传播,如何处置?
2月7日,在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说,这种行为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嫌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依照《刑法》第114条、115条追究刑事责任,轻则可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重则可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李富莹说,从有关媒体的报道中,她已经注意到有国内其他省市已有公安机关对类似的情况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有关当事人开展立案侦查的案例。(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贾晓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