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拒履行 拘留没商量
导读
2019年12月18日,被执行人陈某因四处躲避,且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被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司法拘留十五日。
自2017年开始,陈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高某陆续借款120000元,并承诺过一段时间还清。然而,约定的期限到后,陈某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高某将陈某诉至法院。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于2019年7月15日前偿还部分借款,但到期后,陈某仍未履行还款义务,后高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冻结了被执行人账户存款,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但被执行人陈某始终不为所动,且四处躲避,意欲侥幸过关。为此,执行干警先后三次前往其住处查找执行线索,但均无果。
2019年12月18日上午,承办法官获悉陈某正在河口镇街道某办事大厅办事,遂第一时间赶往该大厅,将正在办理业务的陈某拘传至河口法庭。在法庭里,被执行人陈某一直坚称自己做生意亏本,没钱履行,经执行干警耐心释法明理后,陈某仍拒绝履行。鉴于陈某的态度,法院遂决定对其司法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