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离后“消失”两年多的“老虎”被公诉,这一案件细节首次披露
编辑丨余晖
据最高检1月18日消息,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原副书记、银川市委原书记姜志刚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河北省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衡水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姜志刚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姜志刚,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检察机关起诉指控:
这是官方首次披露姜志刚敛财细节。
姜志刚,1960年8月出生,江苏东海人,毕业于北京航空学院高空设备专业、西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专业,曾在航空系统、中组部工作。
2003年,姜志刚调至国务院国资委,2011年出任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
2013年5月,姜志刚赴北京任职,2017年4月去往宁夏,担任党委副书记兼区党委党校校长,并在同年6月履新银川市委书记。
2021年1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显示,“近期,由银川市选出的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姜志刚调离我区。根据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姜志刚的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此后,姜志刚再未出现在公开报道中。
2023年3月1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官网发布了姜志刚被查的消息,那也是他“消失”两年多之后,再度出现在公众视野中。
2023年8月,姜志刚被双开。
通报提到:
2017年姜志刚赴任银川后,“丝路明珠塔”项目最受关注。从立项到停工,“丝路明珠塔”都与姜志刚在宁夏的从政轨迹有着高度重叠。
姜志刚曾多次调研该项目。他最后一次以银川市委书记的身份出现在公开报道中,就与丝路明珠塔有关。
202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部分债务沉重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的通报》,对青海、宁夏、贵州、云南等地区违规兴建楼堂馆所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其中就有“丝路明珠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