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城乡低保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水平,确保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规范运行,根据《运城市盐湖区民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城乡低保对象年审工作的通告》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城乡低保对象新登记、年审、认定,对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低保待遇,凡不符合条件的及时退出,确保我区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新登记、年审、认定对象
全区凡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已享受城乡低保待遇的对象均属此次新登记、年审、认定对象。
三、申报时间
2019年11月5日--2019年12月10日。
四、申报条件
1. 具有盐湖区户籍的城乡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月人均收入低于615元。
3.共同生活的家庭 家庭财产符合民政审核的有关条件。
五、申报提交材料
1.个人申请书
2.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3.家庭经济状况书面声明书
4.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诚信承诺及授权声明书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6.残疾证、病历、诊断书、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证明;学生证或学校证明
7、家庭财产情况说明(房屋、车辆、家电等硬件设备)
六、申报地点:
以户籍地为准,城市居民在居委会办理;农村居民在村委会办理
咨询电话:2581082
黄金水岸社区居委会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