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逃鸡西原副市长涉案逾31亿元,查封房产千余处

2024-10-14   深圳新闻网

时隔四年,李传良案有了新进展。

2020年9月,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公布了黑龙江省鸡西市原副市长李传良被监察调查的消息。 彼时,李传良已逃至境外,并向境外转移部分涉案赃款

上述公告显示,牡丹江市检察院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牡丹江中院经审查认为,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实施了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犯罪,犯罪地在黑龙江省鸡西市,经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黑龙江省检察院指定,将没收犯罪嫌疑人李传良违法所得申请一案交由牡丹江市检察院申请,牡丹江市中院审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规定,于2024年9月29日立案受理。

公告披露了李传良的基本情况:

检察院申请内容:

牡丹江市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李传良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滥用职权罪,逃匿后被通缉一年不能到案。有证据证明前述在境内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属于犯罪嫌疑人李传良的违法所得及收益,依法应予以追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之规定,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公告指出,犯罪嫌疑人李传良的近亲属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间可以书面形式向牡丹江中院申请参加诉讼,也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李传良的近亲属申请参加诉讼,应当提供与李传良关系的证明材料;其他利害关系人申请参加诉讼,应当提供对申请没收的财产享有权利的证据材料。如不按规定申报权利,可能承担不利法律后果。本公告期间为六个月,公告期满后,牡丹江中院将依法审理。

李传良简历

李传良,男,汉族,1963年9月生,黑龙江鸡西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

1981.09—1983.09 绥化供销学校财会专业学生

1983.09—1987.12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科员

1987.12—1993.10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副科长

1993.10—1996.12 鸡西市财政局工财科科长

1996.12—1997.09 鸡西市钢铁公司总会计师

1997.09—2000.04 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

2000.04—2000.05 鸡西市财政局副局长、调研员(借调到国家财政部驻黑龙江省专员办事处工作)

2000.05—2003.07 黑龙江省鑫正投资担保公司总经理

2003.07—2009.12 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市农业开发办主任

2009.12—2011.12 鸡西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市国资办主任

2011.12—2012.01 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2.01—2014.04 鸡西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4.04—2014.05 鹤岗市政府副市长人选

2014.05—2016.12 鹤岗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2017.03 辞去公职

来源: 中国新闻社、澎湃新闻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

编辑:刘嘉泳、蔡沐伯

校审:施冰冰、吴沁彤 、叶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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