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新手段:采用远程视频询问方式,解决异地取证问题

2022-05-16     法度笔录

原标题:执法新手段:采用远程视频询问方式,解决异地取证问题

2021年7月15号起施行的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首次允许采用包括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在内的电子证据,为行政执法的数字化改革指明方向。

在当事人无法到达现场接受调查询问,案件办理受阻的情况下,执法单位可借助远程视频询问取证办案模式,规范地完成执法调查工作,进一步创新执法方式,拓展非现场监管手段,探索新路径。

法度远程视频询问取证系统,又叫视证通,就是这一背景下的产物。对于各位执法人员所关注的法律效力问题,系统安装调试问题,数据保存问题,法度信息都已经考虑到位,具体情况如下:

法律依据:

《2021刑诉法解释》第652条规定:“当事人拒绝签名、盖章、捺指印的,办案人员应当在诉讼文书或者笔录材料中注明情况,有见证人见证或者有录音录像证明的,不影响相关诉讼文书或者笔录材料的效力。”

《刑事诉讼法》第124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2021刑诉法解释》第650条规定:人民法院讯问被告人,宣告判决,审理减刑、假释案件等,可以根据情况采取视频方式。

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14条规定:根据案件情况,证人可以实行远程视频作证。

远程询问系统功能特点:

系统简单易用、询问取证过程合规合法、数据安全有保障。

简单三步, 轻松开展远程询问

第一步:执法人员在联网电脑上安装“法度视证通”软件;

第二步:电视屏幕连接视证通硬件设备;

第三步:被问话人访问微信小程序。

简单三步骤即可实现点对点视频远程询问,全程自动同步录音录像,保证法律效力。

应用领域

适用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税务稽查、市场监督管理等执法部门,目前在浙江台州、广西鹿寨、江苏宿迁、贵阳南明、贵州兴义、广西平桂等地得到广泛应用。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40e01c56ec531b3c3c4913b264ba2d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