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是村民一方是村委会,诉讼至南陵县法院

2019-07-18     南陵县广播电视台

法庭和司法所积极开展诉调对接

成功化解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一方是村民,一方是村民所在的村委会,有了纠纷诉至法院,且看法院该怎么处理。

近日,在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中,南陵县人民法院弋江法庭联合镇司法所,通过“诉调对接”的平台和机制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

经过庭审查明,南陵县弋江镇某村村民张某某系该村委会聘请的清洁工,张某某于2018年8月15日早晨在清理垃圾时被任某某骑一辆电瓶车撞倒,而任某某经济困难,又没有购买保险,仅支付张某某的部分医疗费用,无力支付伤残赔偿金等等其他费用,张某某的家人向律师咨询后,选择以劳务关系起诉村委会。本院受理后进行开庭审理,通过庭审了解双方矛盾十分尖锐,原告张某某认为肇事者没有能力赔偿,选择以劳务关系起诉村委会是自己的合法权利,村委会应当赔偿。

而村委会认为正是考虑到原告年老体弱,为提高其经济收入,才骋请其担任清洁工,现在其不但不感谢村委会,反而起诉村委会,让人无法接受。考虑到两方之间的关系,一判了之极有可能存在后遗症,为根本解决双方的矛盾,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法庭启动了与司法所的“强强联合”诉调对接机制,数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积极向当地党委进行汇报。通过法庭和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思想教育和法律宣传,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该案得以顺利了结。

南陵县人民法院与南陵县司法局自从建立诉调衔接工作平台后,积极构建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不仅高效地实现尖锐矛盾“软着陆”,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多元调解的迅捷、低廉、优化与双赢,为构建平安南陵、法治南陵做出了积极贡献。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4-LoCGwBmyVoG_1ZhnHV.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