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拘留公告!一人被曝光

2023-10-20   东营快讯

原标题:预拘留公告!一人被曝光

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

预 拘 留 公 告

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六款、第二百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规定,决定对有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拒不申报财产等行为的被执行人山东新鸥鹏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新宏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予以司法拘留。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对被执行人山东新鸥鹏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营新宏置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屹发出预拘留公告,正告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否则,我院将依法实施强制措施。对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刑事责任。

广饶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日

预拘留被执行人名单

名称: 山东新鸥鹏文旅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5084031946K

法定代表人:王屹,身份证号码:420106196705174836

住所地: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二环北路7299号

案由: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执行案号:(2023)鲁0523执1149号

执行标的:40947112.90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依据:(2021)鲁0523民初4491号民事判决书、(2022)鲁05民终2414号民事判决书

名称: 东营新宏置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523MA3DRB7H5R

法定代表人:王屹,身份证号码:420106196705174836

住所地: 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经济开发区广凯路55号

案由: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

执行案号:(2023)鲁0523执1149号

执行标的: 40947112.90元及相应利息

执行依据: (2021)鲁0523民初4491号民事判决书、(2022)鲁05民终2414号民事判决书

来源:广饶法院

本报法律顾问:山东汇研律师事务所 王读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