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期间
两公布一提示
2023年清明节假期即将到来,期间,按照国家规定实施高速公路七座(包括七座)以下小型车辆免收通行费用政策(4月5日0:00时至24:00时),届时,辖区各地部分道路将迎来中短途交通出行高峰。为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提前了解路况,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时间和方式,避开出行高峰、易堵路段、谨慎驾驶,主动防范交通事故风险,安全驾驶,平安出行。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现面向社会发布全市清明节假期道路交通安全“两公布一提示”,供广大人民群众出行参考。
清明节期间全市天气及道路交通流预判
1.天气情况预判:清明节全市天气 以晴为主,气温在 -4~10℃之间,驾驶人要及时关注天气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
2.交通流量预判:清明节,群众祭祀扫墓、旅游踏青、城市周边自驾游将大幅增加,届时辖区所有道路在短时间内车流较平时将强势反弹。一是中短途公路客流将显著增加,特别是农村短途班线、酒嘉班线、各县市陵园专线、景区专线客流将会急剧增加。二是小型客车自驾出行将明显增加。从中短途出行看,出、返程高峰主要集中在4月5日8时至13时、18时至22时;从短途出行看,车流高峰主要集中在4月5日10时至16时。
酒泉市危险路段、易拥堵路段及施工路段
一、易发生事故路段
1.肃州辖区G312线上坝镇至肃州城区路段车流量较大、交叉路口多,易发生事故;酒嘉城际公路,通行条件良好,车速较快,但交叉口多,易发生因频繁变道或追尾交通事故。
2.金塔辖区S65线( 肃航一级公路),平交路口较多,易发生交通事故;县城至中核产业园区路段,中重型货车较多,易发生交通事故。
3.玉门辖区国道312线清泉至赤金段,沿线与村道相交路口较多,易发生交通事故。
4.瓜州辖区国道312线瓜州至柳园段,沿线车流量较大,易发生车辆追尾事故;县城至锁阳城路段( 双石公路)沿线与村道相交路口较多,易发生交通事故。
5.G30高速2308KM+208M至2406KM+665M;2437KM至2472KM;2500KM至2503KM;2534KM至2584KM;2584KM至2621KM;2680KM至2700KM;2734KM+900M至2753KM+750M,以上路段极易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6.G3011高速123KM至125KM、162KM至169KM、255KM至258KM为弯道、286KM至291KM为连续弯道且无防护设施,易发生车辆侧滑,以上路段均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7.G7高速1912KM至1914KM为长下坡路段,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二、易拥堵路段
1.肃州辖区植物园、北郊公园附近路段及祁连路、金泉路等进出城区且道路通行能力有限的路段。
2.玉门辖区巩昌河至黄闸湾路段。
3.瓜州辖区G215线354KM+600M处,紧靠公墓区(T型路口),大型车辆较多,易发生车辆拥堵或追尾交通事故。
4.敦煌市辖区国道215线、省道314线与七里镇公墓、莫高公墓和西晋公墓三处公墓路口将出现扫墓交通流高峰,易造成车辆拥堵。
5.G30(连霍高速)桥湾收费站,汇聚多个路口(朝向肃北马鬃山、G7高速、G215线、G312线),大型车辆较多,易造成车辆拥堵。
6.G30(连霍高速)酒泉服务区、清泉停车区,易造成车辆拥堵。
三、全市施工路段
1.肃州、玉门城区部分路段施工;
2.G215线K345--K348(瓜柳桥)路段,全幅施工;
3.G30高速K2533--K2645路段,全幅施工;
4.G30高速K2427+766--K2472路段,半幅施工;
5.S314线K60-K63路段,半幅施工。
道路交通安全提示
一、建议群众尽量减少安排外出行程,尽可能错峰出行,并提前规划好路线行程,尽量避开高峰时段,驾车时注意保持安全车距,不要超速行驶、随意变更车道、占用应急车道。
二、假期出行,驾驶人一定要对车辆的刹车、灯光、制动、灭火器等装置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后再上路行驶。
三、长时间连续驾驶时,驾驶人易产生疲劳,导致判断能力下降、反应迟钝,增加操作失误的可能性,极易造成交通事故。行车中若感觉困倦、状态不佳,请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切莫随意停车、疲劳驾驶。
四、清明假期车流量较大,驾车出行如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缓慢行驶时,不要占用应急车道或占用对向车道、随意穿插。依序通过效率高,抢道加塞更添堵。
五、超速行驶时,驾驶人精神紧张,生理和心理能量消耗大,视力降低、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直接影响驾驶人的操作稳定性,如遇紧急情况,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车等交通事故。请遵守交通法规,时刻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切勿超速驾驶。
六、车辆超员会使轮胎负荷加重,容易导致爆胎、制动效能下降、制动距离延长,进而引发事故。请驾驶人不要超员载客,乘客应自觉抵制并通过电话、短信、微博等方式向公安交管部门举报超员车辆。
七、广大学生家长和老师要自觉抵制“黑校车”、违法超员车辆,不搭乘拖拉机、农用车、载货电动三轮车,发现驾驶人无驾驶资质或违法搭载学生的,请立即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举报。
八、驾驶人饮酒后,视力下降、视野变窄、判断能力变差,驾车时注意力不集中、反应迟钝、行动迟缓,遇突发情况应急措施滞后,发生事故的概率极大。驾驶人饮酒后还容易引发情绪、行为失控,造成恶性事故。为了您和他人安全,请勿酒后驾车。
九、驾车出行尽量避免夜间行驶,若必须夜间出行,应降低车速,保持精神集中,注意观察道路情况,并正确使用灯光,会车时应及时将远光灯转换为近光灯,避免造成对向来车驾驶人炫目,引发事故。
十、遇车辆爆胎、障碍物或突发险情时,请缓抬油门,双手紧握方向盘,尽量保持车辆行进方向不变,并减速停车,切忌紧急制动,避免翻车。
十一、出行高峰期间,请错开高峰出行,首选公共交通,避免耽误行程。驾车到陵园、景区、商圈后,尽量不要在门口掉头或逗留,车辆靠边有序停放。在公路出入口请勿长时间停留,不要在公路上停放车辆。
十二、驾车出游时应与路侧保持安全距离,控制车速,切勿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占道行驶,视距不良路段要及时鸣笛,做好停车避让准备。
十三、在县乡村道路和山区公路驾车行驶,请注意观察路况,不超速行驶,弯坡路段勿违法超车。经过村庄、路口、山路转弯处要提前鸣笛,夜间注意变换远近光灯提醒对向来车。
十四、正确使用安全带可以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40%以上,无论是驾车还是乘车,一定要系好安全带;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可以将交通事故伤亡风险降低60%以上,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一定要佩戴头盔。
十五、如果发生未造成人员伤亡的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拍照取证并记录事故现场相关信息,快速撤离现场,之后可以到当地交警部门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进行保险理赔。涉及人员伤亡的,要立即报警,马上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车后来车方向150米处设置三角警示牌,车内人员迅速转移到护栏外等候,确保自身安全。
酒泉市融媒体中心小编:孔令娜
来源:酒泉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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