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邻居下手有点狠,院子里上万斤玉米被烧毁,一年收成化为灰烬

2022-06-16   全职宝爸徐国涛

原标题:这个邻居下手有点狠,院子里上万斤玉米被烧毁,一年收成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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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冲动是魔鬼”,笔者分析过不少违法犯罪的案例,其中有很多都是因当事人的一时冲动酿成的。实际上日常生活中的例子也不少,比如开斗气车,大多也只是因为冲动,却极有可能造成惨烈的交通事故。所以,任何人都要学着控制自己的情绪,尽量避免被情绪左右而做了傻事!

今天要聊的案例,也与此有关。坐标陕西省榆林市绥德县名州镇辛店村,村民王某雄是个地地道道的农民,然而前几天却发生了一件让他十分痛心的事情。事发当天早上八点左右,他愕然发现自己院子里的玉米堆竟然着火了。从他录制的视频来看,当时火还没有完全熄灭,但大多数玉米已然化为灰烬。同时遭殃的还有在玉米堆旁停放的一辆三轮车,也被烧毁了,现场惨不忍睹。

据了解,被烧毁的玉米有上万斤,是王某雄一家辛苦大半年的收成。对于农民来说,粮食就是命,因为他们最知道种庄稼的辛苦。如此多的粮食被白白烧掉,这让王某雄心疼万分,不过心疼之余他也感到十分蹊跷。玉米好好地堆在院子里,怎么就着火了呢?况且玉米棒子也不是什么易燃物,就算有烟头火星儿什么的直接丢上去也不容易点着。想到这里,王某雄果断报了警。

接警后,辛店派出所立刻组织民警到现场进行了勘察,结果表明,这把火大概率是人为所致。经过进一步摸排走访,民警发现邻居王某东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即到王某东家中问询,但对方拒绝承认自己有放火烧玉米的行为。这就比较难办了,由于农村没有那么多监控设备,没有点儿证据还真不能仅凭推断给人定罪。

不过,“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只要是干了坏事儿,就一定会留下一些蛛丝马迹。民警们并没有放弃,而是在王某东家附近展开了仔细搜查,果然发现了端倪。有民警在屋后的荆棘丛中找到一双被丢弃的男鞋,其鞋底花纹与火灾现场的脚印高度相似。随后,又在王某东家的角落里找到几桶汽油。

物证面前,王某东没有了继续撒谎的底气,终于将自己纵火烧玉米的违法事实全部交代出来。原来,王某东此前曾因修窑洞的事儿与邻居王某雄闹过别扭,王某东对此一直怀恨在心。为发泄胸中怨怒,他趁王某雄不在家之际,于清晨六点多钟把邻居家上万斤玉米浇上汽油,一把火烧了个精光。目前,王某东已被民警带走,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历史上,早在商代的法律中就有明文规定了用刑罚手段管理火政。此后的历朝历代,无论是西晋的《晋律》、南北朝北周的《火律》、唐代的《永徽律》、明代的《大明律》、还是清代的《大清律例》,均对放火及其处罚作出了明确规定。可以说自古以来,杀人放火在百姓眼里都属于不可饶恕的滔天大罪。纵火极易形成火灾,而常言道水火无情,一旦酿成火灾造成的损失和伤害不可估量。

在我国当前的法律体系中,放火罪仍然归类于性质严重的刑事犯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所以说,在这个案例当中,看似王某东并没有造成多大损失。一万斤玉米加一辆旧三轮车也就一万多块钱的财产损失,算不上“重大损失”(重大损失的标准一般在5万元以上),也没造成严重后果(没有人员伤亡)。但是,其纵火行为的性质是十分恶劣且严重的,直接触犯了《刑法》,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预估没错的话,王某东要在号子里住上几年了。

说实话,这样故意破坏别人劳动成果的例子,在农村并不少见。就笔者接触过的案例来说,有种树被人砍了上百棵树苗的,有搞养殖的被人投毒药死几十只山羊的,还有几亩地马上成熟的西瓜被人挨个儿戳了洞的……笔者曾提到过,沟通是解决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沟通不了的可以找民警、找村干部调解,调解不了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天下总有一个能为你说理的地方。以暴力和破坏的方式来解决,不仅化解不了矛盾,反而会使矛盾更深,甚至还会让自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还是那句话,人都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要被情绪左右而做了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