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假借销售口罩名义实施的诈骗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被告人解某某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被告人解某某见口罩供不应求,遂起利用销售口罩诈骗之意。2020年2月21日,解某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同日,被害人姜某某看到上述信息后,通过微信与解某某联系购买口罩的相关事宜,并于同年2月23日至28日先后三次通过微信向谢某某转账共计5928元。后解某某将姜某某微信账户拉入黑名单,所得赃款被用于偿还信用卡欠款。解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并积极退赃。
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解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梅里斯达斡尔族区人民法院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部署和要求,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妨害疫情防控犯罪,确保打击效果,为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坚强的法律服务和保障。
(看齐整理自齐市梅里斯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