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一直以来都是交通执法部门的重点整治对象,但部分电动自行车车主对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表示不了解。接下来几期普法微课堂,榕小豸将带大家一起来学学《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
近期,
福州交警持续开展非机动车整治行动
!!!
交警在仓山南三环路段
1小时查处29起交通违法行为
其中多起
均为驾驶超标电动车
被交警暂扣的超标电动车
这名红衣男子骑着超标电动车,看到前面有交警,便冒险在机动车道上掉头,企图逃避检查。
这辆行驶在南三环快速路机动车道的超标电动车,被交警拦下。
这辆行驶在南三环快速路机动车道的超标电动车,也被交警拦下。
骑行超标电动车上路将罚款200元
那么,什么样的电动自行车
才是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允许销售的呢?
2019年4月15日起
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实施!
问题一
新国标实施后,旧国标车能上路吗?
据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消息,《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应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牌证后方可上路行驶。
因此,已注册登记领取牌证的电动自行车可以上路行驶。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对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技术要求的超标车辆不予登记为非机动车。同时,新国标正式实施后,对于已经上牌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国家鼓励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收、发放报废补贴等方式进行置换和报废,请市民留意政府部门出台的有关政策。
问题二
新国标具体有哪些内容?
新标准将最高车速为25km/h,整车质量(含电池)调整为55kg,电机功率调整为400W,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
新国标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窜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
问题三
想买新国标电动车,
去哪里查产品目录?
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表示:
《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福州市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现行国家标准编制《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报牌的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
第八条规定,本市电动自行车实行带牌销售。
因此,建议市民看中某款车型后,先确定该款电动自行车是否列入《福州市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后再购买。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根据《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未列入福州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产品不得销售,福州市现行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可在该局官网和“e福州”App中进行查询。
大家对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都了解了吗?
下一期,
我们继续学习
电动自行车的相关管理办法
来源:法治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