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书面情况反映的公告

2019-10-22   科创太湖

根据工作安排,市委依法治市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第二督察组自10月22日至10月23日,在太湖县开展督察工作。依据省委依法治省办督察工作办法,现向社会广泛受理反映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各类执法司法问题。问题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县委依法治县办,地址:太湖县晋熙镇长河路608号(太湖县司法局)。

联系方式:0556-4160357 受理时间截至10月23日,逾期将不再受理。


中共太湖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