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华遗嘱库2023年“十大典型案例”发布,涉及再婚家庭遗产继承、独生子女继承、虚拟财产继承、遗产管理人服务等多方面,呈现出遗产继承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其中一个案例引起网友关注:
上海一位有3个子女的老人,
立遗嘱将位于上海的3套房产
全部捐给宠物医院,
用以照顾她养的猫猫狗狗
以及它们的后代。
亲情淡漠,老人更改遗嘱
小编查询发现,这则新闻在去年10月就曾被媒体报道:
上海的刘阿姨三名子女都已成家,且事业有成。第一次来到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时,刘阿姨将自己名下三套房产分别留给了三名子女。
但好景不长,在刘阿姨后续生病治疗过程中,子女一次都没探望过,后续的生活中也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只有刘阿姨养的宠物陪伴在她左右,成为她孤独生活的慰藉。
因此,刘阿姨更改了遗嘱,将自己名下全部房产捐赠给了宠物医院,希望宠物医院能在自己百年后照顾好自己的宠物以及宠物的后代。
当时媒体记者采访中华遗嘱库江浙沪区域负责人黄海波时,他表示,尽管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宠物不是继承主体,遗产不能留给宠物。但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我们也告诉了阿姨(房产)赠与宠物医院会存在的风险,如果之后子女对她的态度能好转,阿姨还是可以更改她的遗嘱。”黄海波说。
解析:根据《民法典》1133条的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同时中华遗嘱库倡导,成年子女应积极履行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弘扬和谐家风,维护公序良俗。
由财产继承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
中华遗嘱库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国家庭财富的不断积累,人口老龄化的演进,以及家庭结构与家庭观念的不断变化,财产分配问题日益复杂,由财产继承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因此做好遗产规划,能帮助更好地解决家庭纠纷矛盾、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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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昏恋老人立遗嘱,为离异女儿留保障
在一次活动中,年近七旬的秦先生邂逅了陈女士,两人互有好感并决定结婚。
为了避免黄昏恋背后可能出现的遗产继承风险,也为了给离异的女儿留下保障,秦先生再婚前,来到中华遗嘱库订立了遗嘱,明确自己的所有遗产由亲生女儿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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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127条中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因此,年轻的陈女士作为秦先生的再婚配偶,可以继承秦先生的遗产。
为了防止未来遗产继承可能存在的争议和纠纷,秦先生在婚前订立了遗嘱,将自己名下的所有财产进行了分配,保障了家人的安稳生活。
法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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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为了财产不被女婿分走,老人定向传承给女儿
年近七旬的沈阿姨拥有一套父辈留下的房产。近期,沈阿姨的独生女即将结婚。沈阿姨在高兴之余也担心,自己和老伴百年之后,女儿继承房产,一旦婚姻出现变故,女婿会分割掉房产的一部分。
后来,沈阿姨选择了保障性条款,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将自己所有遗产定向传承给女儿个人。沈阿姨表示,遗嘱是他们留给女儿最好的保障,房产是女儿最后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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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也就是说,女儿从沈阿姨那继承的遗产,属于她和丈夫的共同财产。一旦婚姻破裂,丈夫很有可能分割掉遗产的一部分。
《民法典》1063条第三项也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沈阿姨订立了遗嘱,将遗产定向传承给女儿,避免了女儿婚姻变故后,财产被分割的可能性。
法律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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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遵从内心就好
对于阿姨立遗嘱
将财产留给宠物医院这则新闻
网友也纷纷评论:
每个人都有支配自己财产的权利
遵从内心就好
不过也有人表示担忧
万一以后宠物医院
没有将财产用在宠物身上呢?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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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日报、北京日报、南方+、光明网、钱江晚报
编辑:田原 丨审核:胡亚妮丨签发: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