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珠海格创集城9·9触电事故查明,多人被建议追究法律责任

2024-01-20     中国基建报

原标题:致1死,珠海格创集城9·9触电事故查明,多人被建议追究法律责任

1月20日,本报从珠海市香洲区政府获悉,珠海香洲区格创集城广场9·9触电事故已于近日查明。据悉,2023年9月9日,香洲区格创集城广场S1地块1栋B座8层一处办公用房装修施工现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广东坤建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一名工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企业未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现场作业人员违章作业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本起事故的相关单位包括:广东坤建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珠海格创新空间发展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明,在格创新空间公司运营总监王某的洽谈下,2023年8月10日,格创新空间公司和坤建城公司签订了《产业用房租赁合同》,格创新空间公司将位于香洲区格创集城广场S1地块1栋B座8层808部分办公用房出租给坤建城公司。截至事发前,格创新空间公司及王某本人均未将上述办公用房的租赁情况告知格力物业公司。

坤建城公司于2023年8月20日左右开始自行组织工人进行室内装修。截至事发前,坤建城公司未就装修装饰情况向格创新空间公司进行过报备,也未将装修情况告知格创新空间公司和格力物业公司。

2023年9月9日18时30分许,坤建城公司施工班组一行8人来到格创集城广场S1地块1栋B座8层装修施工现场,召开班前会后便开始施工。当晚,林某1(死者)负责安装其中两间办公室内的顶灯,其他人员均未和林某1在同一房间内施工。20时左右,班组长陈某1从事发房间经过时,看到林某1在事发房间内隔间安装顶灯。21时20分许,工友林某2下班时,从走廊喊林某1一起下班但没有得到回应,因平时林某1负责开车接送工友上下班,经常会早一点下班,所以林某2当时并未在意,就同另外几个工友一起乘电梯下到负一楼车库。林某2等人在车库找到接送车后并未看到林某1,林某2打电话给林某1但一直无人接听,之后,林某2和工友陈某2一起上到8楼施工现场寻找林某1。林某2在事发房间外的走廊上看到房间内有闪光,因当时事发房间并未亮灯,借着走廊上的灯光,林某2看到有人躺在事发房间内隔间的地上,闪光处为林某1佩戴的耳机。来到事发房间的内隔间,林某2看到人字梯倾斜并靠在外窗玻璃上,林某1面部朝下趴在地面上,身上穿着长袖工服和劳保鞋,未佩戴安全帽和手套,眼角有血流出,触摸林某1手脚都是凉的。林某2立即喊来附近的陈某2,让其打电话通知陈某1, 随后赶来的工友周某某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林某2等三人根据医生的电话指示对林某1展开急救,大约10分钟后,急救医生到达现场并确认林某1死亡。林某1被确认死亡后,陈某1在事故现场拨打了110报警电话。

调查组认定,事故的直接原因为:林某1安全意识淡薄,其本人未持有电工证,在未断电的情况下,冒险进行带电接线作业,且接线过程中未佩戴绝缘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2,其在作业过程中右手不慎触碰到带电的照明线路电芯,身体与周围金属物体形成回路,导致其本人触电身亡。

事故的间接原因则包括三个层面:

1.坤建城公司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弄虚作假,未按规定对工人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工人未经考核合格直接上岗作业,工人未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严格落实特种作业管理,水电安装工林某1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进行照明线路接线安装作业;未采取措施消除9月9日晚林某1带电进行接线作业的事故隐患;未按照合同约定向格创新空间公司进行装修报备,也未将装修情况告知格力物业公司,私自进行装修施工。

2.格创新空间公司未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历次安全生产检查只针对已进行装修报备的区域开展,未对已出租但未进行装修报备的区域开展安全检查;未对承租单位坤建城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未对坤建城公司在格创集城广场的租赁区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坤建城公司在其运营区域内私自开展了20天的装修施工。格创新空间公司运营总监王某未将坤建城公司租赁情况及时告知格力物业公司跟进管理。

3.格力物业公司未认真履行巡查管理义务,对尚未进行装修报备区域的安全巡查存在明显漏洞,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坤建城公司未经装修报备私自开展装修的行为。

调查组认为,黄某某,广东坤建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庄某某,广东坤建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樊某某,珠海格创新空间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王某,珠海格创新空间发展有限公司运营总监,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此外,广东坤建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珠海格创新空间发展有限公司,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珠海格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议由区住建局联合凤山街道办依法进行处理。(文|中国基建报 周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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