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已是花甲之年,大多数男性到了这个年纪已经退休开始颐养天年,享受含饴弄孙的快乐,但浙江这个六旬老汉,却当了“情圣”,还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看看他到底做了什么。
2016年,40多岁的金某到浙江某派出所报案,说自己被骗了上百万,这可不是小数目,金某也不是家境殷实的富婆,这对她家来说无疑是一场灾难,骗她的人是谁呢?
这个人就是她曾经深爱的钱某。钱某是一个60多岁的老头,两人是因为租房认识的。那时金某的儿子刚考上大学,她年轻的时候就死了丈夫,一个人拉扯了孩子十几年,为了离儿子更近一点,就在儿子大学附近租了房子,还开了一家水果店。
当时带她看房子的中介就是钱某,钱某说自己也是离异,渴望找个伴共度余生。为了讨金某欢心,他经常到金某的水果店买东西,陪她聊天解闷。
金某丧偶多年,如今孩子也大了,她也不想晚年孤零零一个人,钱某的甜言蜜语对心湖干涸已久的金某来说就是一汪清泉,她考验了钱某好几个月,被他的执着打动,最后答应了钱某的追求。
两人交往了4年,金某住进了钱某的大房子,唯一不满的就是他经常出差。不过夫妻过日子,就是要相互体谅,而且两人又是半路夫妻,所以金某从不干涉他的工作和经济。
直到金某的儿子大学毕业了,要考虑成家立业的问题,金某决定拿出积蓄给儿子买一套房子。钱某得知她这个打算后,自告奋勇,说手上有一套法拍房的资源,可以让她以最优惠的价格成交。
她对钱某深信不疑,钱某说要交10多万做定金,她就把钱给了钱某,让他去操作。这时候钱某告诉金某,房子已经拍下了,他帮她垫付了70多万,只等手续办完,房子就是她儿子的了。
金某文化程度不高,对这些方面也不了解,还颇为感激钱某,她为人厚道,不想占钱某便宜,虽然钱某一直表示不用她还钱,但她还是陆陆续续把70多万还给了他。
可是钱某拿到钱以后,就逐渐敷衍冷淡了,问他房子的事,他总是推脱,后来干脆消失了。金某不死心,不愿相信4年的感情喂了狗,到处寻找钱某,希望他给个说法,但钱某始终没有现身。
金某意识到自己是被骗了,这才到警局报警。经警方调查,她是被钱某骗得时间最久的一个,但不是唯一被骗的,和她有着一样遭遇的还有很多。但只有她和另外一个受害者发声了。
早在十多年前,钱某就曾假装成富豪骗了一个开小超市的女老板,他在超市里买烟后,和老板攀谈,得知老板离异后,便时常到她店里光顾,然后称自己是某建筑公司老板,身家上千万,有多套房产,唯一遗憾的就是没有一个合心的对象。
在相处中,他表现得温柔体贴,对她的遭遇感到同情,言语中总是暗示她可以找个人依靠。
女老板被他的诚意打动,也确实想过安逸的日子,于是就和他走到了一起。得知他生意上遇到了困难,还慷慨解囊,把自己的全部积蓄8万元借给他周转。
谁知这钱有去无回,她的店因为没有资金,最后开不下去了,还被钱某所谓的“老婆”指着鼻子骂。其实这都是钱某的伎俩,为的就是让女老板在那里待不下去,女老板确实觉得丢不起人,离开了伤心地,后来思来想去,觉得被骗了,这才报警。
只是那时侦查技术不如现在,钱某又狡猾得很,就没有抓到他,不过这次他插翅难飞。2017年,钱某被捉拿归案,据警方调查,被他骗财骗色的大多是中年离异或丧偶的女子,他的作案过程让人瞠目结舌,上当的少妇有10多个,涉案金额已超过百万,但碍于面子除了那两名女子外,居然无人敢说。
他归案后,警方了解到,钱某来自江苏某偏僻农村,从小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他利用中介的身份,住在客户空置的房子里,假装是自己的别墅,然后利用公司的高额流水哄骗扮有钱人哄骗女性。又以公司资金周转不开等理由,骗取钱财,事后消失不见,
他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五十万元以上的,可以被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钱某的涉案金额已超过百万,还对被害人造成了心理伤害,情节严重,量刑将会在10年以上。
他没有自首等法定的从宽处罚情节,只有宣判前全部或部分退赃、退赔,才能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否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中国人有“尊老爱幼”的良好美德,但尊重和爱护的前提应是遵纪守法,无愧道德良知。如钱某这般利用妇女的情感需求,取不义之财的,不仅在法律上要受到惩罚,在道德上更应被唾弃。
本案也警醒广大女性,不管到了哪个年龄,追求爱情都是没错的,但涉及金钱一定要多留一个心眼,慎重行事。
(涉及隐私,本案中人名均为化名,部分图片源自网络,仅配合叙事。温馨提醒:尊重原创,请不要抄袭搬运和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