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这个地块的居民
请注意:
“你住的地方要被征收了”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丙十五路工程确定征收范围的公告
长宽府发【2019】107号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长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长春市2019年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长城乡联字【2019】3号)》,拟对丙十五路(工程起点北人民大街,终点九台路,道路全长419.54米,红线宽20米。)工程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工程起点北人民大街,终点九台路,道路全长419.54米,红线宽20米。(现状土地整理界线以内,以实际征拆图纸为准)。
二、征收部门:宽城区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办公室。
三、暂停办理: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2月29日止,有关部门暂停办理征收范围内房屋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改变房屋用途和拆入户口或分户、办理企业和个体工商业户经营许可等相关审批手续。
四、禁止事项: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五、房屋调查登记: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0年1月20日止,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组织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六、其他事项:《征收补偿方案》和《房屋征收决定》将依据法定程序另行公布。
特此公告。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0日
文章来源:转载·长春日报、城市速递官微
编辑:月半马尧
审核:怀楠
监制:王林 郝峰
戳右下角小花分享给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