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影局关于全国电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集委员的通知

2023-03-28     中国电影报

原标题:国家电影局关于全国电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集委员的通知

编辑/李佳蕾

责编/杜思梦

3月28日,国家电影局发布《关于全国电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征集委员的通知》。

《通知》指出,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拟组建 全国电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公开征集委员。

《通知》中对委员征集范围、任职条件、申报材料及要求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通知》,需在 2023年4月3日前完成材料邮寄,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

以下为《通知》全文

国家电影局

关于全国电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征集委员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经研究,拟组建全国电影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现公开征集委员。

一、征集范围

与电影标准化工作范围相关的各级各类电影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教育科研机构、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

二、任职条件

1.电影领域专家或技术骨干,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或熟悉本领域业务工作,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标准化工作经验;具备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外语水平;

2.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

3.熟悉并愿意从事标准化工作,能够遵守技术委员会章程,积极参加技术委员会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委员各项职责和义务,包括:关注电影事业产业发展、提出电影领域标准立项建议,组织或参加标准制修订工作,按时对标准征求意见稿、送审稿等文件提出审查意见,出席标准审查会议、技术委员会年会以及标准化工作培训,按时参加投票表决等相关活动等;

4.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任职,且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1.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所在单位支持的方式,由委员候选人填写《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登记表》(详情请查询国家电影局官方网站)。

2.推荐单位负责审核申请人登记表内填写的各项内容,确认无误后,由单位负责人在委员登记表指定位置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资格章),推荐单位对申请人委员登记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请将委员登记表纸质材料一式3份(贴本人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盖章后,以及同底版彩色照片1张(背后注明姓名),于2023年4月3日前,邮寄至以下联系方式,并将委员登记表电子文档(Word版,以“单位名称-委员姓名”命名)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

4.所有申报资料将作为技术档案不予退还。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国家电影局技术处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

邮箱:[email protected]

国家电影局

2023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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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214acf3ebf2a982c5c2569d49c9e17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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