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嫌疑人马某冬被江西省铜鼓县公安局移送起诉至该县人民检察院,等待这位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板将是法律的制裁。
雇人做事拒付酬民工无奈报警
2019年4月9日上午,铜鼓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接铜鼓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送案件线索:有6人投诉铜鼓某管道工程有限公司负责人马某冬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6万余元。接报后,治安大队立即安排民警开展调查。
经查,马某冬于2018年1月份与铜鼓县某供水有限公司签定施工合同,施工结束后,铜鼓县某供水有限公司将工程款全部支付给马某冬,马某冬收到工程款后,部分用于个人消费,部分用于还账,但一直拒绝支付帮其施工的戴某清等人劳务工资。
戴某清等人多次向马某冬讨要工资,但马某冬每次都以各种理由搪塞,戴某清等人无奈之下,到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举报,劳动部门多次组织劳资双方协商,每次马某冬都当面承诺会支付,到最后干脆失联,来个人去楼空。无奈之下,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只好将案件移送至铜鼓县公安局请求立案查处。
不知悔改“躲猫猫”开展网上追逃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马某冬拖欠农民工工资人数不止6人,其他7名农民工在得知情况后,也纷纷向警方报警。民警逐一登记后发现马某冬共计拖欠13名农民工近15万元劳务工资。
立案后,治安大队民警多次联系马某冬,让其尽快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马某冬每次都承诺会进行支付,但一直与警方“躲猫猫”,逃匿在外拒不支付。
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利益,2019年7月5日,铜鼓公安局将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马某冬列为网上在逃人员。民警通过情报研判,判定马某冬潜逃回浙江省东阳老家。8月2日,在浙江东阳警方的配合下,马某冬被抓获。8月7日,马某冬被押解回铜鼓并于当日被羁押于铜鼓县看守所至今。
坚持不懈追工资民警锦旗致谢
尽管马某冬被抓获,但是农民工工资一事仍然没有着落。
年关将近,治安大队民警始终将帮农民工追回劳务工资的事情放在首位,多次上门做马某冬家属的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她们想办法尽快筹集现金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12月24日,马某冬的家属将拖欠工资款全部汇入铜鼓县公安局专用帐户。收到工资款后,办案民警特事特办,立即办理相关法律手续,第一时间将拖欠的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12月25日下午3时,铜鼓县公安局举办2019年农民工追回劳务工资发放仪式,13名农民工喜笑颜开,从治安大队民警手中领到拖欠最长达5年之久的近15万元“血汗钱”。
13位农民工将印有“维护公平,伸张正义”、“感谢人民好公安,为民讨薪解忧难”等十面锦旗送给了办案民警,感谢民警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年关临近,在此,铜鼓警方温馨提示:恶意欠薪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
一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
二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
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来解决;
四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是求助社会、媒体的力量。
近日,盘锦市委组织部开展“学习身边典型做好本职工作”先进事迹报告会,荣获第六届辽宁省“人民满意公务员”的刘海宽在报告会上做报告发言。刘海宽现任辽宁省盘锦市大洼区司法局大洼司法所所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20年来,他凭借着一颗强烈的事业心,一股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一种勇于进取的开拓精神,牢记党的宗旨,在平凡的岗位上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用行动得到了同事和百姓的赞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