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广西一男子持刀刺伤2人,包括一名疫情防控医务人员

2020-02-21     广西交通台

崇左宁明一男子李某喝酒后,竟然在公共场所殴打他人,还暴力袭击正在值班的辅警,刺伤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医护人员。2月20日下午,宁明县法院审理此案。

1 案情回顾

1月30日下午3时许,酒过三巡的李某在宁明县海渊镇新西街花园广场看见与其之前有过矛盾的蒙某某,便回家拿了一把水果刀,再次回到花园广场持刀刺伤蒙某某的右手臂。随后,李某被带至海渊派出所接受调查。辅警苏某某在问话时,他拿刀刺向苏某某,未刺中。李某又逃到该镇的新城北街,刺伤正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海渊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翁某某的腹部。

经鉴定,翁某某轻伤二级,蒙某某右手臂的损伤为轻微伤。

2 获刑2年

2月17日,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2月18日,宁明县检察院以李某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向宁明县法院提起公诉。

2月20日,该案通过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进行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李某的行为已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宁明县法院全部采纳了宁明县检察院的指控意见,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

来源:南国早报、宁明县人民法院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交广有话说》联系电话:0771-5881003

商务合作联系方式:0771-5802616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1qHJZHABjYh_GJGVZ04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