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穿荧光绿衣服的铁骑蜀黍
每天穿梭于车流之中
有事故发生时
他们总第一时间赶到
面对一些轻微财务损失的交通事故
铁骑蜀黍的“神器”——事故e处理
便发挥出大大的作用
自“事故e处理”推广以来,企石铁骑为群众处理轻微交通事故约1126起,大大方便了处理事故的群众,节省了等待的时间,减少了道路交通拥堵。
科普时间
事故e处理
凡发生在我市仅造成车辆损坏,没有人员伤亡的轻微道路交通事故,且单方财产损失5000元以下,各方财产损失合计总额10000元以下的,均可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并可通过“广东事故e处理”在线服务平台处理。
铁骑蜀黍处理事故的同时
也要疏导车流
保持道路畅通
小编在这里为大家介绍这个神器
让您可以自行处理
不必再傻等
五分钟搞定事故赔偿问题
事故e处理app
运作时间:
从2017年5月15日起, “广东事故e处理”移动互联网东莞在线服务平台开始运作,运作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00分至夜间19时30分(节假日照常工作)。
各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的,由交警通过e处理系统远程指导认定责任的时间为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7时30分。
app入口:
(一)微信版
关注【东莞交警】公众号,
进入公众号直接点击【业务办理】,
点击【事故处理】就进入【事故e处理】界面。
(二)app版
方法一:在app store或安卓应用市场输入【交警在线】,直接下载该软件。
方法二:通过扫描或识别二维码进行下载。
下载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就可以啦!
适用范围
一方当事人有以下交通违法行为的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应急车道驶入主车道发生碰刮的;
5.不按车道行驾车辆发生碰刮的;
6.超速或低速行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7.跨越道路分隔离实线发生事故的;
8.逆向行驶的;
9.右侧超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0.不按规定超车的车辆时发生碰刮的;
11.冲交通信号灯发生交通事故的;
12.在路面掉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碰撞依法可以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14.开关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
15.机动车进出停车场或停车泊位时与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事故的;
16.违法在路面停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17.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车辆不能移动不按规定树立警告标志及开启警示灯发生事故的;
18.车辆发生故障或事故后车辆能移动不移动发生事故的;
19.夜间追尾碰撞,前车无尾灯或尾灯不明显的;
20.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不适用范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由交警现场处理,不适用快处快赔程序:
1.碰撞并造成建筑物、公共设施及其它设施损坏的;
2.车辆未经检验合格的;
3.车辆未投保交强险的;
4.事故一方肇事逃逸的;
5.车辆无号牌或临时号牌,或涉嫌假号牌的;
6.驾驶人无有效驾驶证或涉嫌持假证的;
7.涉嫌酒驾或毒驾的;
8.涉嫌保险欺诈的。
操作流程
(来源:东莞市公安局企石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