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一男子分手后无力养儿,前妻变更抚养权遭拒:我不能后继无人

2022-06-28   峡谷爆笑团

原标题:山东一男子分手后无力养儿,前妻变更抚养权遭拒:我不能后继无人

父母分手后,受伤害最大的往往是未成年子女。不过,爱子情深,也是每一个做父母的朴素感情。

但爱是一种奉献,而不是占有,在抚养权争议上,应该选择更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环境,绝不能只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待问题。如果抱有这种心态,争到孩子又如何呢。

分手后无力养儿

周刚生活在山东巨野县一个十分普通的乡村,和很多同龄人一样,成人后外出打过工,下过地,做过小买卖。但造化弄人,周刚折腾多年,并没有挣到什么钱。但好就好在,在生活的跌跌撞撞之间,他还是结婚成家了。

女子王晓芳也是当地人,温柔贤淑,厚德载物,是典型的山东姑娘。但婚姻生活并不是郎才女貌就能白头偕老,还需要柴米油盐酱醋茶以及相互沟通交流,更重要的是无论何时何地,夫妻间的感情要经得起考验。

我是京子光,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欢迎阅读。

可是自从王晓芳生下儿子周小龙之后,这个家庭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由于周刚的身体每况愈下,根本无法再打工或者寻找其他渠道赚钱。束手无措之下,在孩子断奶之后,王晓芳便踏上了外出打工之路,这一去就是好几年。

没有沟通交流,又分隔两地,夫妻间的牵绊只是儿子,感情自然逐渐淡化。2017年,王晓芳提出了分手要求,后来诉诸法院,经过调解发现两人确实感情已经破裂,法院依法判决两人离了婚。

由于当时周刚对儿子周小龙根本不愿放手,加上孩子已经年满两周岁,王晓芳常年在外漂泊,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周小龙被判决给周刚自行抚养,待孩子独立生活后,随父随母由其自由选择。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分手后的周刚身体更加差池,以前还能勉强支撑,但后期竟然卧床不起。经过检查诊断,周刚原来患上了严重的尿毒症。得知这个消息后的周刚无异于晴空霹雳,父母亲属当然不愿意放弃对他的治疗。

可是这种病不是三瓜两枣就能解决的,为了治病,周刚家不仅花光了所有老本,还欠下了不少钱,但结果依然无法痊愈,周刚还丧失了劳动能力。这样的结果使周刚原本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生活十分困难。

大人倒好说,粗茶淡饭总相宜,慢病慢治心灵宽。但孩子却正在长身体、求知识的年龄阶段,以周刚目前的状况,根本是无力抚养周小龙的。为了保证儿子能够健康成长,2022年初,王晓芳返回巨野向法院提出了变更抚养权之诉。

我不能后继无人

按照一般人的想法,现在自己已经无力抚养孩子,肯定希望孩子能有个更好的环境生活。可是当传票送到周刚跟前时,倔强的周刚怎么也无法理解前妻的做法,反而认为是前妻趁人之危,要抢走儿子。

周刚表示,和王晓芳分手之后,虽然现在的生活的确不如从前,但还是想尽其所能地继续抚养孩子上学与生活,况且自己就这一个独生子,抚养权没了,以后真是后继无人了。

周刚还称,孩子这几年一直随自己生活,形成了稳定的生活和学习环境,生活困难并非变更儿子抚养权的主要因素,更应该考虑到孩子生活学习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因此现阶段并不适合将儿子的抚养权变更给王晓芳。

因为有这种认知,也使这起原本简单的抚养权纠纷变得复杂起来。分手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一方觉得另一方无法继续抚养孩子,是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按照法律规定,抚养权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诉讼解决。但孩子毕竟不是物体,而是具有血脉、思想及感情的人。如果利用诉讼方式的话,则很可能对年幼的孩子再次造成心灵伤害,即便是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也始终难以决断。

一面是周刚的现实状况,另一面是难以割舍的亲情,这起纠纷究竟该怎样处理才最为恰当呢?

结局让人暖心

最高院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应当依法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

但在司法实践中来看,家长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收入情况发生重大改变、经常变更居住地、长期存在不良嗜好、工作方式发生重大改变等情况,都可以认定为“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本案这种情况应当是家长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属于变更抚养权的法定因素。本案中周刚这种情况是应当依法变更孩子抚养权的,但有时候判决并不是一劳永逸的方式,在抚养权变更上要考虑到多种因素。

通过对本案认真分析,法官还是决定利用调解手段进行处理。因为从周刚的态度可以看出,儿子周小龙现在是他唯一的希望,虽然按照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如今将抚养权变更给王晓芳更为妥当,周小龙和周刚的血脉却是割不断的,加上王晓芳已经多年没跟孩子共同生活,也需要一段适应期。

在多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考虑到孩子确实长期跟随自己会耽搁学习指点,周刚开始有所松动,但还是坚决不愿变更抚养权,仅同意共同抚养。法官将周刚的意见转达了王晓芳,一开始王晓芳并不愿意接受,认为现在已经符合判决变更抚养权的条件,要求法院进行判决。

为切实解决双方的矛盾,法官再次给王晓芳做工作,指出王晓芳的诉求固然合理,但周刚的辩解也并非全无道理,抛开后继无人这种观念来讲,孩子的健康成长环境,除了必要的物质和金钱之外,还有和家庭成员的感情以及磨合,还有对周围环境的适应都十分重要,这些也是变更抚养权时应当考虑的因素。

最终,从孩子的角度考虑,王晓芳不再坚持变更抚养权,同意与周刚共同抚养儿子周小龙。2022年6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周小龙由双方共同抚养,学习期间跟随王晓芳生活,放假期间尊重孩子意愿可随父或随母生活,生活费和指点支出双方各负担一半的抚养协议。

从这里可以看出,周刚和王晓芳都退让了一步,让这件实在难以决断的抚养权变更纠纷妥善化解,给了孩子一个完整的感情寄托和生活环境,其实这样也是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夫妻或许走不到终点,但如果有了孩子,这是无论如何无法割舍的,可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间为争夺孩子都会闹得你死我活,像周刚这种想法的也不在少数。

本案能得到如此暖心的结局,也是法官巧妙运用法律知识的结果。同时也可怜天下父母心,无论是在何种状况下,孩子始终被父母放在第一位,爱孩子确实值得称道,但如果确实无法承担抚养孩子的重任,其实放手也是一种快乐。(本文主要目的是以案说法,普及法律知识,人物均为化名,请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