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在村里有分红款,村民小组长却拒绝配合协助法院的执行工作,遇到这种情况法院有啥办法?当然有。近日榆阳区法院执行干警一番操作后,该小组长连忙让出纳把案款送到了法院。
2019年6月,申请人曹某某及尤某某先后来到榆阳区法院,向办案法官蔡伦提出恢复执行申请,二人称他们各自案件的被执行人均在城区某村村小组有分红款将于近期发放,希望法院能及时予以扣划。
经核实,两案的被执行人折某某和陈某均为榆林城区某村村村民,二人所在村小组每年都有分红款发放。但之前被执行人所在的村小组在收到法院的扣留提取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并未理会,称被执行人在村里还欠其他村民的钱不够还,拒绝了法院的协助扣划,导致案款未能收回。
蔡伦法官经过核实上述两案被执行人确实每人应得分红款20000元,随即将案件予以恢复执行,并向该村小组送达扣划提取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该小组将被执行人的分红款划扣至法院指定账户。
但该小组组长张某在电话中表示需与上述被执行人协商,协商好后再决定协助扣划事宜。随后几天,当办案法官再次电话催问张某时,张某表示因为法院的两份扣划裁定,被执行人闹得村小组工作都没法正常进行,有被执行人甚至要殴打他,所以分红款已被强领走了,他也不准备当这个组长了。
办案法官立即提醒张某,如果分红款在其领到法院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后让被执行人取走,则法院将对其采取罚款或拘留措施。此时张某情绪开始不淡定了:“你法官的权力就这么大?你凭啥拘留我?你们法院把我们村小组的工作完全搞乱了,我们不怨你们就行了,你找我干啥?我不再当这个小组长了,我要到你们院长那去告你!”
电话沟通不畅,蔡伦立即联系法警前往该村张某家中,准备与其核实分红款的发放情况。面对突然到访的法院干警,张某妻子称张某不在家,法院要问的她也一概不知。办案法官在确认张某不在家后拨打了张某的电话,但一直处于忙音状态。
不过在法官返回法院途中,张某打来电话连声道歉,并表示两被执行人的分红款并未被领走,他马上让人把两案的分红款送到法院。“希望法院不要再追究我的责任了。”
当两案申请人看着被执行人村上的出纳主动将案款送来法院,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向办案法官竖起大拇指,表示虽扣划回来的款远不及执行标的,但至少较之前让他们看到了希望。
蔡伦表示,人民法院在办理执行案件时,部分有协助执行义务单位、个人怕惹麻烦、得罪人,不愿配合、协助法院执行工作。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可以对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对榆林两级法院尤其是榆阳区法院来说,切实解决执行难任重道远,这不单单是法院的责任,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蔡伦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