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多措并举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

2022-03-12     内蒙古时间

原标题: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多措并举全面落实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为贯彻落实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系列调度会精神,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要求,彻底堵塞疫情防控漏洞,巩固当前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形势,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以“八个强化”,全面加强我市文化旅游广电和文物行业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工作。

一、强化政治担当,查补疫情防控漏洞

随着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疫情防控重点工作更多转向社会面管控,防控任务依然艰巨而繁重。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控制疫情蔓延态势,争取尽快做到社会面清零,

我市各旗县区文体旅广局、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全体党员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把疫情防控社会面管控工作当作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牢。持续强化属地行政监管职责,压实属地、行业、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坚持“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决不能“一关了之”,加大对全市文化旅游行业、经营性场所的巡查、检查力度,排查疫情防控“真空地带”,明确管理边界领域责任人,查补疫情防控漏洞,杜绝出现管控漏洞,严防未批准私自营业等高风险违规行为。

二、强化对全市旅行社和旅游景区的管控

按照2022年2月16日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加强跨省旅游管理工作的通知》(文旅发电〔2021〕2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文化和旅游行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2021年版)》等文件要求,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第一时间下发紧急通知,暂停进出我区的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不组团前往其他省(区、市)旅游,不组团进行区内旅游,不承接其他省(区、市)来区旅游团队。已出发的旅游团队,必须暂停在当地的旅游活动,配合做好相关疫情排查工作。依法妥善处理游客行程调整、退团退费、旅客投诉。

及时关停全市46家A级旅游景区。并要求各旗县区文体旅广局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A级旅游景区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监督和指导。未经允许和报备不准擅自对外开放。增加辖区内所有景区、景点的消杀频次,扩大消杀范围,消除疫情传播隐患,严防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强化对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管控

已关闭我市31家各类博物馆、10家图书馆、10家文化馆、1家美术馆。要求全市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暂时取消一切线下展览及游客接待业务,暂停面向公众开放。闭馆期间,要每日组织专人对公共文化服务场所进行无死角消杀工作,增加消毒消杀频次,坚决排除病毒传播隐患。

四、强化对全市星级酒店的管控

我市有星级酒店21家,除已暂停营业或被市政府征用为隔离酒店的星级酒店之外,其余正常营业的星级酒店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一米线”、入住旅客流调信息统计等措施,每日进行四次消毒消杀,公共卫生间和客用电梯一小时一次,公共区域两小时一次,客流高峰随时消杀,同时要做好记录。星级酒店餐厅要合理控制入场人数,对从业人员进行晨检、加强场所通风消毒。就餐者要扫码登记、测温、戴口罩,在点餐、取餐、就餐、结账等环节与邻桌和工作人员保持安全距离,提倡扫码点餐,就餐结束后尽快离开餐厅,避免长时间逗留。

五、强化对全市网吧、KTV、电影院、书店等经营性场所的管控

全市(含旗县区)现有网吧231家,歌舞娱乐场所159家,电影院45家,演出场所27家,体育场所188家,总计650家。要求继续保持关停状态,同时开展日常排查、联合执法等工作,发现有未报备就私自营业的文旅场所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全市出版物场所357家,已关停154家。针对近期恢复营业,主销教辅教材的场所,要求各旗县区文体旅广局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压实“四方责任”,对近期恢复营业的书店等出版物经营场所进一步加强管控。要求经营主体做好个人防护,加强经营者和员工的健康监测,确保健康码为绿码,每日测量体温,营业时全程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不参加任何聚集性活动,每天营业前后做好场所通排风、场地消杀和关键部位(人员常接触位置)消毒工作并做好记录。必须在店外及店堂门前设置隔离阻挡,严禁消费者必须进店选书,由经营业主将消费者所需书籍拿到店外销售,避免人员聚集、店外排队。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对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场所责令关停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场所函告相关部门予以处置,对造成疫情传播的场所及个人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强化对全市文化旅游广电和文物系统、以及所属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的管控。

按照市委市政府联防联控的相关要求,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倡导全系统、各事业单位“居家办公、网络办公”。要求各旗县区文体旅广局、各科室、各局属事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出入办公场所人员的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凡是进出办公场所的外来人员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均需出具公函或通行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对所有进出人员做好测温、登记、验码、每日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

严格落实“私家车非必要不上路”的原则,对所有进出办公场所停车场的车辆进行登记,原则上只允许有通行证的车辆入场。对长期停放的车辆进行排查、清理和消杀,并做好记录工作。

七、强化党员责任担当,下沉一线坚守防疫岗位

2月18日以来,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全系统党员干部坚决执行疫情防控工作指令,坚决服从街道社区党组织的安排,主动作为,党员干部累计3326人次奔赴共建社区(展东路、中专路、正泰、科尔沁、民航社区民航小区)和居住地社区协助社区开展信息扫码、人员登记、入户排查、小区值守等疫情防控工作。

全系统417名党员中,除171人因承担国际机场分流、集中隔离、执法检查、生病、小区封闭等原因未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其余246名党员积极响应号召,赴居住地社区报到,争当社区一线疫情“防护员”“安全员”。特别是选派了15名党员干部坚守在包联村、小区及隔离酒店等防疫一线,与街道干部及社区工作者同岗同责做好卡口值守、日常排查防控、重点对象日常管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为助力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在2月17日、2月23日、3月2日,向基层党组织派发两次隔离服、口罩等防疫物资物资,分发一次慰问物资。向共建社区运送防疫物资、慰问物资。

八、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督导检查力度

为坚决打赢我市疫情防控阻击战,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要求各旗县区文体旅广局、各科室、各局属单位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自查和督导检查工作。重点排查旅行社、旅游景区、网吧、电影院、书店等经营性文化旅游场所,以及公共文化服务场所,杜绝未批准私自营业等违规行为。坚持疫情防控日报告制度,切实将加强社会面管控各项措施落在实处,把坚决防止疫情反弹和外溢作为底线。

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加大对疫情防控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作风问题查处力度,针对疫情防控中存在麻痹大意、玩忽职守、推诿扯皮、消极应付等疫情防控履职不力或违反疫情防控纪律的党员干部,要从严从快查处,严肃追责问责。

供稿:呼和浩特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办公室。

责任编辑:白云

文章来源: https://twgreatdaily.com/zh-hans/1b5973dcc86885a572fec6fdeab32712.html